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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崇山校区实施校园新交通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
2023-06-02 12:18  


 

校内各单位:

为营造良好校园秩序,确保校园交通有序顺畅,从2023年6月5日(周一)开始,保卫处将对崇山校区实施新交通安全管理方案(20230326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将实施内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垂杨路(东南门起)→书香路→博远路→怀远路为一环路,一环路上(两侧)禁止泊车,所有机动车一律到就近停车场、楼宇及道路一侧停车位泊车。注:禁停区内不得随意停车

*停车场位置*:蕙星楼前、蕙星楼后、人文科技学院楼前、机关楼前两侧、图书馆南侧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马克思主义学院前停车场,礼堂前为大客车专用停车场。

2.博远楼西侧马路、博士公寓东南侧马路、九舍与十舍之间马路设有机动车道闸,只允许保卫处巡逻车辆、后勤发展集团小型电动垃圾车及社会特种车辆通行,其他车辆禁行。三舍与四舍之间设有机动车号牌识别道闸,允许校医院教工车辆、保卫处巡逻车辆、后勤发展集团清运垃圾车辆、运送燃气车辆及社会特种车辆通行,后勤发展集团(超市、食堂)运输物资车辆每天限时通行,通行时间为6:00-7:30 \9:00-10:30 \13:30-15:00,其他车辆禁行(以上车辆均需录入该道闸号牌识别系统)。注:校医院教工车辆请停放在四舍后马路位置。

3.生活区(学生宿舍)路段设有阻车石球,禁止机动车进入,任何人不得随意搬移,违者保卫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哲理路(东西阶梯之间)两端分别设有电动升降挡车柱,学生上下课时,此路段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其余时间正常通行。

5.校园内设有机动车测速系统,校园内限速20km/h,超速行驶的机动车辆保卫处将按照《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处理。

6.机动车辆首次违停的,将进行警告处理,三次违停或违停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车辆入校。

二、行人及非机动车管理

1.一环路操场北侧路段、十五舍前及篮球场南侧增设行人专用通道,行人需在护栏内通行,过马路走斑马线。

2.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随意停放,禁止停放在马路中央、不得停放在阻碍行人通行或机动车通行的路口处、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消防登高作业区、禁停区及斑马线。注:电动车(含电动三轮)限速20km/h,违规停放及超速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保卫处将按照《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处理。   

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从自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环境。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年6月2日


附件【辽宁大学校园内机动车辆超速处理流程.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紧急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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