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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学保卫处是学校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保卫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工作职责是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具体负责治安、交通、消防、校园秩序、集体户口、信息调研、安全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990年1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通知精神,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辽宁大学成立沈阳市公安局辽宁大学公安处,下设秘书科、侦调科、治安科和保卫科。1999年10月,学校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校武装部与公安处合并,下设办公室、综合治理科、治安科和保卫科。2006年底,学校对公安处科级建制进行调整,将保卫科调整为消防管理科,增加“校园110”指挥中心。公安处与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武装部合署办公,除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外,还担负着校综合治理、武装部、“610”工作。2009年7月,公安处更名为安全保卫部。2013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军区相关文件要求,校武装部工作转至学生工作处负责。2014年9月,安全保卫部更名为保卫处。

    保卫处与综治办合署办公,保卫处处长兼任综治办主任。保卫处下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处内设科室)、综合治理科、治安科、消防管理科、“校园110”指挥中心、技防管理中心(处内设科室)、监督检查中心(处内设科室)、安全教育中心(处内设科室)。

    保卫处组建以来,历届领导班子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今后,保卫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支持和配合下,以为学校教学科研事业保驾护航为核心,以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以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为保障,以校党委、上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师生员工满意为目标,践行“明德精学、笃行志强”的校训精神,全处上下精诚团结,奋力拼搏,迎接挑战,把保卫处建设成为风清气正、执行力强、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保障的服务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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