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高校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2026年研究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请欲落户学生准备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本科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学生核对全部个人信息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写下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到崇山保卫处108室(学生十六舍一楼)。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保卫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