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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我校面向2021级新生开展消防培训与演练的通知
2021-10-28 15:06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我校职能部门和全校师生的抗御火灾能力,培养学生灾害出现时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能力,把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持校园形势持续平稳,我校将分别在蒲河校区和崇山校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辽宁省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培训与演练内容

1.消防安全常识

2.宿舍及实验室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3.灭火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疏散逃生与自救。

5.模拟火灾现场进行疏散逃生演练

6.灭火器实际操作灭火演练

三、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蒲河校区

时间:2021113日(星期三)12:3014:00

地点:方圆楼202教室(培训及疏散演练场地)。图书馆西侧广场(灭火器演练场地)。

(二)崇山校区

时间:2021114日(星期四)12301330

地点:东配楼101教室(培训及疏散演练场地)。礼堂门前(灭火器演练场地)。

四、参加人员

(一)蒲河校区

亚澳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华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广播影视学院各20人;法学院、商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哲学院、国际经济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10人。

(二)崇山校区

化学院、环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轻型产业学院、生命科学院、数学院、物理学院、信息学院、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每个学院各10人;崇山校区保安10人。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负责老师(原则上应为参加演练学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负责参训和现场协调工作,并将指定负责老师的姓名、电话及参训人员名单于20211121500前报至邮箱gac110@lnu.edu.cn

2.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给予重视并配合,按通知要求确定参加演练学生,共同完成此次演练任务。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演练学生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间隔距离。

4.各单位要以此为基础,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工作,20211130日前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至崇山、蒲河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并将电子版情况说明及培训现场照片发送至邮箱gac110@lnu.edu.cn保卫处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也将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将此次演练活动事宜通知学生,避免在演练当天因学生不知情而引起恐慌,并对参加演练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示相关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应带包及贵重物品,建议着运动服装运动鞋,女生不穿高跟鞋,并自备湿毛巾一条(防烟使用)

3.所有参加演练的学生,应听从各区域负责老师的指挥,参加演练的学生不准乱跑、乱喊,不准打闹、拥挤,以免造成恐慌和混乱局面。

联系电话:蒲河校区  62602758

崇山校区  62202414

附:《辽宁大学蒲河校区2021级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方案》

《辽宁大学崇山校区2021级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方案》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11028


附件【2021级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方案.docx已下载
附件【2021级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方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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