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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更新安全管理责任卡的通知
2026-06-12 11:11  


校内各单位

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结合近期校内部分单位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及办公地点变更等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请各单位及时更新安全管理责任卡。武圣校区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网格体系,落实分级报备

各单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管理无死角、责任无断档。

1.全面梳理与动态调整: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重新梳理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职责。网格需覆盖所有办公、教学、实验及生活区域。如遇人员调动或岗位调整请及时进行更新。

2.信息报送要求: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单。

    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报送材料:附件1:《辽宁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清单》   

报送形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dxbw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各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二、统一责任标识,规范现场管理

现全校范围内已启用统一标准的《安全管理责任卡》,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并实时更新。

1.统一制式与内容:全校所有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必须使用统一样式的《安全管理责任卡》(样式见附件2)。卡片内容须包含:责任单位、责任区域、责任人及24小时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部分教学、行政单位如有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而做出的更为详实的“安全责任卡”,可继续沿用。

2.打印与张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样式自行彩印,并张贴于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建议张贴于房门左上角或右上角,确保内容清晰、持久耐用。

3.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在责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卡片信息的更新与重新张贴,确保现场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请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空间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一房一卡、责任到人”。

2.未报备:未按要求更新或报送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单位,保卫处将会发送“整改单”。

3.未张贴:经检查发现未张贴《安全管理责任卡》的房间,将视为无主房间,学校将予以统一收回并重新分配。

四、校区联系信息

请根据所在校区,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校区

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崇山校区

崇山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

024-62202414

谢立明、陈少清

蒲河校区

蒲河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体育场119)

024-62602758

褚秀山、孙茹钰

    附件1:辽宁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清单

    附件2:《安全管理责任卡》统一样式及打印操作流程

 

 

                                     保卫处

2026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辽宁大学安全管理责任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清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安全管理责任卡》统一样式及打印操作流程.ppt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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