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联系信息 加入收藏
 
 
首页保卫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校园安全安全教育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建党100周年
 
站内公告  
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2026-04-23 17:09  

校内各单位、全校师生: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确保平安过节,请全体师生杜绝违章用电、防范电器火灾,严禁乱丢烟头、消除明火风险,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防控”的共治氛围。特提示如下:

一、电动车安全管理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宇内部,严禁在楼内实施“飞线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或在室内充电。

二、规范用电行为

1.禁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热得快、蒸煮锅等大功率电器。

2.落实“人走断电”:离开宿舍前务必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并拔除插头,包括手机充电器、笔记本电脑、台灯等;严禁在床上、枕头旁或被褥附近为手机、充电宝等设备充电;充电期间应有人看护,充满后应及时拔掉电源。

3.安全使用插线板:不得超负荷使用插线板,禁止多级串联使用插排;插线板应远离床铺、被褥及其他易燃物品。

三、消除明火隐患

1.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酒精炉、蜡烛、蚊香等明火器具。如确需使用蚊香,必须放置于金属支架上,并远离蚊帐、书籍、衣物等可燃物。

2.公寓内全面禁烟:公寓区域内严禁吸烟。学校已在公寓楼外、图书馆、教学楼、食堂等建筑外围设置专用灭烟区,请将烟头投入指定灭烟设施,确保完全熄灭后再丢弃;严禁随意丢弃烟头,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投入垃圾桶。

下附灭烟区位置图。

    四、保障消防通道与设施完好

1.畅通消防通道:严禁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楼道内禁止堆放纸箱、书籍、衣物等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

2.爱护消防设施:严禁遮挡、损坏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如发现设施缺失或损坏,请立即报修。

五、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最后离开宿舍的人员应检查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特此提示。

 

 

保卫处

2026年4月23日



关闭窗口

 


中国沈阳 辽宁大学 Copyright by 辽宁大学 辽ICP备:05001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