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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开学安全提示
2026-03-17 10:27  


新学期开启,为守护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平安秩序,保卫处特发布安全提示,希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共筑平安校园。

一、强化消防安全

开学初请相关单位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变电所、锅炉房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禁在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禁止吸烟,不私拉乱接电线,做到人走断电,及时排查身边安全隐患。涉及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动火作业的单位,须严格履行事前报备流程。春季风干物燥,火灾防控风险加大,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杂物,不堵塞、不占用消防通道与消防设施,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二、严守交通安全

师生日常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进入校园后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行车时减速慢行、文明礼让,不超速、不违规停放车辆,禁止燃油车辆占用新能源电车充电位,校园内严禁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防范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三、提高反诈意识

时刻保持警惕,防范网络刷单、冒充客服等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轻信陌生来电与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遇到可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保卫处联系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四、防范大风天气

春季多大风、沙尘天气,外出时尽量远离高大树木、广告牌、围墙及临时搭建物,严防高空坠物等安全风险。在校内自觉关好门窗,及时清理窗外摆放的易坠物品,避免发生坠物伤人、损物事件。恶劣天气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确保自身安全。

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蒲河校区62602110。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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