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户口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5年度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市内迁移:毕业生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保卫处户籍科领取)、学生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本人毕业证自行到落户地办理。
二、省外迁移:为提供方便,简化程序,现已实行全国通办“一站式户口迁移方式”,但为避免有些接收地方仍需要户口迁移证才能落户,请毕业生自行与接收地公安机关联系确定。
1.确定无需迁移证的毕业生所需材料与省、市内迁移所需材料相同,自行到落户地办理。
2.需要打印迁移证的毕业生需准备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给学院负责人,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样表》和《毕业生户口迁移说明》(见附件),务必确认上报地址准确无误,可以落户。学院负责人统计好样表,加盖公章和学生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户籍科。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户口迁出后,学生可自行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迁移证,也可邮寄到指定地址。
三、学生毕业后户籍不可滞留在校,学校仅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一次户口迁移。如因个人原因不上报迁移信息或上报迁移信息有误,而造成无法落户及无法使用户口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户籍科办公地点:崇山校区十六舍一楼108室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