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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5-03-25 11:25  

校内各单位:

春季是火灾高发季节,由于气温回升,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增加等多种因素,火灾风险显著提升。为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多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校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保卫处将对学校所有楼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增强师生消防意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体育馆、礼堂、校园商铺等校内所有建筑与场所。

二、检查内容

1. 电气安全:排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敷设是否规范;检查插座是否超负荷使用、有无私拉乱接;严禁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及违规电器。

2. 消防设施与通道:查看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占用、堵塞情况。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实验室危化品的存储、使用与废弃物处理是否合规;食堂燃气管道、阀门等是否存在泄漏风险,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

4. 取暖设备使用:检查教室、宿舍等场所取暖设备是否合格,有无安全隐患,使用时是否远离易燃物。

5. 户外隐患:排查校园内易燃物堆积情况,如落叶、枯草等;禁止在户外违规用火、吸烟。

三、检查安排

1. 自查阶段(3月25日-3月26日):各部门、学院组织人员对责任区域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

2. 复查阶段(3月27日-3月28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复核,重点检查自查不到位或隐患突出的地方。

3. 总结阶段(3月29日-4月1日):汇总检查结果,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学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

2. 广泛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严格整改,消除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完成。

4.校内各单位请于3月28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及附件纸质版分别提交到所在校区保卫处消防科,电子版发送至lndxbwc@163.com。

特此通知。

 

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5年3月25日


附件【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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