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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比价采购公告(2024年辽宁大学消防器材维修与采购)
2024-11-29 08:54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大学消防器材维修与采购

    采购单位:辽宁大学保卫处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采购项目总预算:119979.00元

二、维修及采购内容

项目

器材名称及送货地点

具体数量

崇山校区

维修

4KG干粉灭火器

464

3KG二氧化碳灭火器

516

购买

4KG干粉灭火器

500

4KG×2灭火器箱

325

蒲河校区

维修

4KG干粉灭火器

1400

购买

4KG干粉灭火器

650

8-65-25消防水带(含接口、带扣)

250

(一)MFZ/ABC4KG干粉灭火器购置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品牌为河北运河牌。

(二)干粉灭火器箱购置

4KG×2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MFZ/ABC4KG干粉灭火器配套使用。灭火器箱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灭火器箱》(GA139-2009)标准执行。灭火器箱金属材料厚度利用通用量具进行材料厚度测量,应符合《灭火器箱》(GA139-2009)的标准,厚度等于或大于0.8MM。

(三)消防水带(含接口)

设计工作压力不低于0.8MPa、公称内径为65MM(±2MM)、长度为25M(±10CM)、编织层经线材质为涤纶纱,纬线材质为涤纶长丝、衬里材质为聚氨酯的水带,水带配备带扣和接口。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需在采购方所在城市设有办公地点、厂房,具有相应的维修设备和人员,提供及时有效售后服务。

(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投标注意事项

(一)报价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3.报价单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4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5.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6.售后服务承诺。

7.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请投标商将纸质版报价材料(一正二副)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投标期限及地点

投标截至时间:12月3日15点前。

投标地点: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消防管理科(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保卫处)。

联系人:史老师、褚老师

电话:024-62602758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采购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则标书失效。

3.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交货与验收

(一)供货期(完工时间)为自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

1.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2.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交货至甲方指定的安置。

3.总价中已含所有灭火器搬运费(从灭火器摆放地点取货、送货到灭火器原摆放地点)、税费、工人保险(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等各种相关费用。

(二)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1.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严格按照《建筑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验收。验收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灭火器及水带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2.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和产品的外观、合格标记、压力指示表等进行抽查。如抽查验收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若需要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乙方须自负费用取得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文件,方视为乙方供应的货物及维修服务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4.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材料后履行付款手续。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将消防器材全部到货安置完毕并经甲方全部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款。如验收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验收不合格,则解除合同,甲方不予任何支付款项。

七、售后服务要求

新购置MFZ/ABC4KG干粉灭火器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首保期为五年、消防水带首保期为六年;维修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维修保质期为二年。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应免费维修,投标人应负责包退、包换(相同产品)、包修及取送,并在24小时内完成。

八、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及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 20%,乙方另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二)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作为延期罚金。同时,乙方另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三)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须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并另行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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