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高校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2024年研究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请相关负责人收取欲落户学生的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本科在沈阳市或辽宁省内就读的学生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原户籍地为省内的学生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学生核对全部个人信息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写下本人联系电话。负责人将落户名单汇总至《辽宁大学2024级研究生落户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和学生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108室(学生十六舍一楼)。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附:《辽宁大学2024级研究生落户名单》
保卫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