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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开展理科实验室电气设备自检自查的通知
2025-03-17 14:46  

各理科学院:

近期,学校理科实验室因电气设备线路老化问题,频发火灾险情,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对实验室的安全环境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理科实验室电气设备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检自查范围

全校所有理科实验室,以及各类科研实验室。

二、自检自查时间

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

三、自检自查内容

1. 电气线路:检查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现象,线路接头是否牢固,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特别留意长期被遮挡、隐蔽的线路部分。

2. 电气设备:查看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异味、过热现象。检查设备的插头、插座是否松动,接地是否可靠。对老旧、故障频发的设备,要重点关注。

3. 用电安全措施:检查实验室是否制定了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按照层级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次自检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本实验室的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 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各实验室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遇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坚决杜绝实验设备带“病”运行。

3. 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在自检自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等。请各学院于3月21日前,将自检自查报告纸质版及附件提交保卫处消防科,电子版发送至lndxxf@163.com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望各学院师生能够以此次自检自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室环境。

特此通知。

 

附:《理科实验室电气设备自查隐患统计表》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附件:理科实验室电气设备自查隐患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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