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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保卫处关于组织全校开展“校园反诈素材”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2-05-07 21:20  

校内各单位:

随着“反诈人民战争”活动不断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开展“无诈校园”创建工作,有效提升广大师生防骗意识,揭露诈骗手段,最大程度杜绝校园电诈案件的发生,筑牢校园“反诈安全墙”。根据沈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反诈素材”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保卫处现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校园反诈素材”征集活动。

1.征集时间:2022年5月7日---6月20日

2.征集对象:在校师生

    3.活动宗旨:鼓励所有在校师生利用所学反诈防骗知识,使自身和身边人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4.“校园反诈素材”提供者主体相关要求。

应为我校老师和在籍学生;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心反诈公益事业,熟悉了解、相关反诈防骗知识;当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自身根据反诈防骗知识,自主识破骗局,避免了自身财产损失;当身边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能根据反诈防骗知识,成功劝阻、制止身边人被骗。

5.素材要求。

能真实、清晰反映当事人在预防、中止自身被骗或成功劝阻、制止他人被骗的录音、视频、手机截图等内容。

6.素材投送方式。

参加活动的师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校园反诈素材”发送到邮箱:470999329@qq.com,联系人:梁老师 15040271199。上交素材需标明当事人姓名、电话、学院等信息。

    7.相关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由沈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办,沈阳市公安局承办。保卫处将整理我校“校园反诈素材”按时上报,承办单位将根据参选素材内容,择优对提供者单独或同时给予奖励。

8.相关要求

参与征集的素材应为真实涉诈案例,特别是不得为获得活动素材而主动与骗子联系“以身试诈”;素材提供者(当事人)保证素材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承办单位有权对征集到的素材用于宣传、推广、刊登、研究等,不付稿费,其间,依当事人意愿实名或匿名。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附件:《关于开展“校园反诈素材“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2年5月7日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校园反诈素材”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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