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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
2022-04-12 08:49  


各学生主管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辽教通[2022]3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线上交通安全专题警示教育

此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以线上形式开展,通过“辽宁大学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aqjy.lnu.edu.cn/,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学习。所有学生打开网页后无需登录账号,直接点击观看《2022辽宁大学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内的视频课程学习即可。此次专题教育有助于让学生了解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则,懂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不遵守交通规则所带来的危害性,使其把交通安全融入于思想、输出于行动。

2.各学生主管部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所辖学生持机动车驾驶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要将持有驾驶证及实际驾驶车辆的学生纳入监管视线,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请各学生主管部门立即对所辖学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是否实际驾驶机动车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后统一上报保卫处(详见附件1:《学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汇总表》)。

3.相关要求

各学生主管部门、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工作,确保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全覆盖,今后也要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知危险,会避险”。同时将附件2:《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转发给学生家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请各学院于4月15日16:00前,将本次交通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要有相关照片等佐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请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于4月15日16:00前,将汇总的附件1:《学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汇总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邮  箱:470999329@qq.com

电  话:62202412、15040271199

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 1.《学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汇总表》

           2.《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保卫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附件:2.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20220412.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学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汇总表20220412.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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