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辽教办电〔2019〕80号)文件精神,根据《辽宁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6月13日,我校在蒲河校区机关楼113会议室召开了“高校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专题培训会议。本次活动邀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敖妙副处长担任主讲嘉宾。夏立新副校长、各学院(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所)院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9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由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主持。
敖妙副处长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应急管理和事故报告等8个方面深入解读了高校全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内涵。此次培训对于健全我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创建“平安校园”,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黄大军处长主持培训活动

图为敖妙副处长讲解“高校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图为夏立新副校长等领导出席本次培训活动

图为培训活动现场
保卫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