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辽宁大学荣获全省企事业单位2018年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授牌仪式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培训会议在蒲河校部办公楼113会议室举行。我校已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局长石广臣,大学科科长刘泓、国保大队大队长张芳菲、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先锋、情报信息科科长高明武、大学科副科长孟洪祥、校党委书记周浩波、校长潘一山、副校长孙士国、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机关部处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保卫处相关人员出席此次活动,副校长孙士国主持会议。
刘泓科长宣读了辽宁省公安厅关于授予辽宁大学全省企事业单位2018年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的有关通报。石广臣局长向辽宁大学颁发了“集体一等功”奖牌,潘一山校长代表辽宁大学领取奖牌。石广臣局长代表市局就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新形势下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明晰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并对我校连续两年获得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表示祝贺。
周浩波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和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以及相关领导部门对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肯定与褒奖表示诚挚的感谢。周浩波书记表示,辽宁大学保卫处作为负责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其他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积极转变安全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也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色,创新性开展的校内活动网上登记管理、线上安全教育、数字化“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果。保卫处全体同志既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风险防范意识,又具备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优良作风,经受住了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检验,也通过细致周到的服务获得了师生的广泛认可。获得此项荣誉既是对辽宁大学安全保卫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周浩波书记强调,学校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工作,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授牌仪式结束后,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芳菲为参会人员作了题为“敏感时段高校安全防范要点”的安全培训。

副校长孙士国主持会议

石广臣局长向辽宁大学颁发“集体一等功”奖牌

周浩波书记发言

授牌仪式现场

张芳菲为参会人员做安全培训
保卫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