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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授予我校保卫处处长黄大军 “个人一等功”荣誉
2023-02-04 13:24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对2022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二十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我校保卫处处长黄大军被授予2022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二十大安全保卫工作“个人一等功”荣誉。


自2014年担任保卫处处长以来,黄大军同志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重要性,持续以建设“风清气正、执行力强,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保障的服务型单位”为保卫处发展总体目标,坚持规范管理,阳光运作的工作理念。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从制度化措施入手推进安全保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坚持智慧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学校日常活动多,审批流程细,工作繁琐,他就推动保卫处建立了校内活动网上流程审批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错报、漏报和工作延误;他牵头建设的“辽宁大学安全教育平台”是省内首家高校线上安全教育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全覆盖,对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他牵头建立和完善校园智慧消防监测预警、人脸智能识别预警、车辆号牌识别和校园监控智慧管理系统等重点项目,给了师生满满的安全感;疫情期间,他牵头组织研发了《辽宁大学智慧通行信息登记服务系统》(简称“辽大智行”),并与《辽宁大学疫情防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先后在沈阳崇山校区、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投入使用,“辽大智行”系统的研发和使用,大大提升了学校疫情期间入校人员信息登记管理工作效率;他还牵头推进线上车辆服务登记流程,进一步规范我校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流程,提高办理车辆登记工作效率,为教职工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他还推动保卫处建立、完善了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文保)高校信息快报、校园安全季度检查制度、“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等一整套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在全省各高校中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黄大军同志讲大局,积极履职尽责,他的辛勤付出赢得了学校党委的高度认可,也收获了丰硕的成果。在他的引领和带动下,辽宁大学安全保卫工作2014年、2022年两次荣获“集体三等功”荣誉,2015、2016年度连续两次荣获“集体二等功”荣誉,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则是连续五年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誉。2021年4月,他本人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了“辽宁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2022年3月,由他牵头负责的《关于辽宁大学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创新安全教育的成果研究报告》,荣获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指导的“2021年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研讨展示活动”研究成果类二等奖。

新时代的高校安全保卫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他牢记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秉承着对岗位的敬重与热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他用自己坚强的意志,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也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打开新局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不仅彰显了共产党员先进本色,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解读了一名高校保卫人员的职责。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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