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保卫处组织全校73个二级单位完成了《2020年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
2.1月2日-3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水源站、变电所等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1月2日,为做好寒假前及春季开学前的车辆管理工作,保卫处在OA和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放寒假前及春季开学前对接送学生车辆限时免收停车费的通知》。
4.1月3日,为加强我校各类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活动登记服务流程,网上发布了《保卫处关于加强相关活动通过<辽宁大学各类活动登记表>网上流程登记的通知》。
5.1月3日,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要求,保卫处对校内楼宇和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6.1月3日-9日,辽宁省及外省高校艺术类考试在我校蒲河校区举行,保卫处协调公安部门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7.1月6日,保卫处根据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制作消防警示标志,张贴在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关键位置。
8.1月7日, 保卫处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在OA和官网发布了《保卫处关于2020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同时发布了《保卫处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校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9.1月7日-8日,保卫处对蒲河校区涵月宾馆和图书馆进行消防设备维修,配合消防大队检查。
10.1月9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各楼宇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故障或损坏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假期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11.1月10日,保卫处在OA发布《我校荣获2019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信息,我校再次被辽宁省公安厅记集体一等功,也是我校连续三年获得此项荣誉。
12.1月10日,崇山校区图书馆重点部位新增14个监控点位安装完毕,保卫处和图书馆相关领导到图书馆进行验收合格。
13.1月27日,根据疫情期间学校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工作要求,保卫处对学校周边监控、科技园后门以及校门进行重点监控,除崇山校区西南门、蒲河校区正门作为应急通道开放外,崇山校区东南门、小东门、通往家属区的19号门封闭,蒲河校区小东门封闭并张贴告示。
14.1月27日起,保卫处要求所辖人员在岗位上班人员落实晨、午两次测温登记制度,同时加强大门管理工作,要求值班保安对入校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测温,严格按照党政办审核的疫情防控期间入校人员登记表人员进行放行。
15.1月28日,保卫处在OA和官网上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16.1月28日,保卫处根据学校防疫工作协调会精神。制定了《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崇山校区)住校留学生请假出入校门证明》、《辽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蒲河校区)住校留学生请假出入校门证明》、《辽宁大学孔子学院(崇山校区)住校留学生请假出入校门证明》、《辽宁大学外籍教师(崇山校区)出入校证明》,作为校门出入管理时使用的凭证。
17.1月29日,保卫处在崇山校区东侧沿线各单位张贴防疫敬告“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相关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我校对崇山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及校内各楼宇、场所暂时封闭。封闭期间,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别是崇山校区东侧沿线网吧、饭店、科技园等校园周边单位自行将通往校园的门进行封闭,不允许人员进出校园,违者将交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并联合新乐派出所警到崇山校区东侧校外各经营单位进行通知。
18.2月3日,保卫处完成上级消防部门安排的消防安全统计工作。(保卫处)防控新型肺炎期间教职工动态统计表上报学校。
19.2月4日,保卫处在OA和官网上发布《保卫处关于加强防疫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月5日,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的省公安厅向各单位征求疫情期间公安机关提供服务建议的要求,辽宁大学提出三点建议:(1)学校开学时外来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送学生车辆校门下车。一是请公安交警做好校门交通调流疏导管控工作。二是请派出所安排巡逻车辆每天在学校门前布控,及时处理涉及校园安全的突发事件。(2)学校开学安排车辆到机场、火车站接返校学生。请公安机关协调在机场和火车站指定接学生车辆的停车位置。(3)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公安当地派出所通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将通向校园的后门自行封闭,不允许人员进出。
21.2月6日,保卫处按时填报消防户籍化管理,并对填报信息及时更新。
22.2月11日起,保卫处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全处199人建立“人盯人”管理体系,保卫处每名职工作为第一层责任人每天向所在科室负责人通过电话或微信上报个人体温、上班等情况,各科负责人为第二层责任人负责汇总所辖人员上报信息并核对数据真实性,向保卫处指定联络人通过微信上报《各科室疫情防控日报告》,由联络人汇总《保卫处当日防控报告》报第三层责任人保卫处处长审定后,按时上报学校。
23.2月17日-3月3日,保卫处所辖正式职工、外聘人员、保安员及消防维保人员每天通过《辽宁大学疫情防控信息填报系统(手机端)》进行个人数据填报测试,此系统是我校开发的,保卫处是测试单位之一。
24.2月24日,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卫处先后4次上报《保卫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第四版)》。
25.2月24日,保卫处对留学生宿舍进行消防检查,留学生离校后,宿舍管理员会到到房间及时把电源断开;灭火器、消火栓、指示牌等消防设施完好,但在检查中发现留学生厨房的微波炉、电磁炉电源都固定在插座上,用完不能拨掉电源存在安全隐患,已对留学生公寓下了发整改通知,同时建议给每个厨房配备一个灭火毯。
26.2月28日,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意识,积极掌握防骗技巧,提升防骗能力,有效减少和避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风险,积极参与大学生反电信网络犯罪防骗技巧调查问答,保卫处在OA和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反电信网络犯罪防骗技巧调查问答活动的通知》。
27.2月28日-3月5日,保卫处联系消防维保人员,到崇山校区国交楼监控室和博士公寓监控室处里机器故障。
28.2月29日,保卫处按照上级通知,组织全体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通知,并于3月6日将捐款总金额上缴学校。
29.3月1日,保卫处相关同志通过视频参加沈阳市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培训,保存图片资料上报皇姑消防大队。
30.3月3日,保卫处为做好学生返校前疫情防控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保卫处关于加强防疫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辽宁大学校门检查测温登记流程及要求》继续加强校门人员及车辆管控,落实学校防控办《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入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严格按学校防控办每天审批的《崇山、蒲河校区入校人员汇总(登记)表》人员名单验证身份、测温登记入校。
31.3月5日下午,省教育厅暗访组到蒲河校区进行防疫暗访检查,值班人员及保安员按《辽宁大学校门检查测温登记流程及要求》将暗访组拦截在校门外,暗访组亮明身份后保安员向学校报告,由学校领导到校门接待,对暗访组成员测温登记后由学校领导接入校园检查。
32.3月9日,保卫处2020年第3次处务会通过微信工作群召开,会议就做好学生返校前疫情防控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蒲河校区机关楼安装全自动测温筛查系统一套,正在进行测试阶段。
33.3月10日,保卫处每天对学校各门周边以及外墙周边进行监控,对监控设备、人脸识别系统、车辆号牌识别系统、大门门禁 、身份证登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继续加强校园24小时报警接警服务,对校园实行24小时全方位巡逻巡视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1月1日至3月10日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保安队伍进行业务素质培训共计13次。
保卫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