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1日,保卫处组织消防维保公司对崇山校区学生二舍、六舍、一舍、图书馆、校医院等楼宇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时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11月2日,保卫处圆满完成蒲河校区雅思考试安保执勤工作。
3.11月3日,保卫处圆满完成我校第七届“杏坛乐府银杏节”和第四届银勺子美食节安保工作圆满完成,根据人脸识别预警系统初步统计,银杏节期间16天共计进入崇山校园41万人次。
4.11月4日,因学生反应档口送餐人员,车速过快,影响校园内行人安全,保卫处对蒲河校区后勤发展集团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
5.11月5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变电所、水源地工作状态正常,值班室值班员24小时轮流在岗,无脱岗现象发生。
6.11月5日-6日,保卫处对蒲河校区时代超市和图书馆进行消防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火栓玻璃有一块破损,已报维保单位进行跟换。
7.11月6日下午,在第28个“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来临之际,保卫处在崇山校区开展了“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消防知识主题培训与演练活动。此次消防知识主题培训与演练活动,引起广大教师、教育管理者、后勤工作人员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8.11月7日,保卫处在蒲河校区开展2019年“119”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疏散演练活动,2019级本科新生共计400余名参加此次活动,并为参加此次培训与演练活动的每位学生发放《辽宁大学消防安全宣传手册》。
9.11月8日,保卫处继续加强消防宣传月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同时在校内明显位置摆放消防宣传册,进行无偿发放。
10.11月11日-15日,按照保卫处安全检查安排,对崇山校区图书馆、溯源楼、机关楼、生命科学院、环境学院等单位和楼宇及外租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11.11月11日,为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交通秩序,保卫处在OA和保卫处网站上发布《关于做好蒲河、崇山校区机动车辆测试模拟收费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
12.11月11日,在崇山校区后勤发展集团会议室召开停车场收费准备工作协调会,后勤集团总经理李玉强、保卫处处长黄大军、总支书记徐进、综治办副主任佟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3.11月12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内各楼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用火用电等进行检查,并通知维保单位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要求各值班室和监控室人员加强防火巡查频次,确保管辖区域内消防实施好使好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14.11月12日,在崇山校区保卫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保安管理工作会议,会上,黄大军处长对华盾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人就保安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后到后勤集团会议室召开停车场收费服务工作协调会议,后勤集团总经理李玉强、保卫处处长黄大军、综治办副主任佟健、黎明集团副总裁周芳、华盾公司经理李涛、副经理郭少宏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辽宁大学综合服务中心与华盾公司委托收费合同及11月20日收费员正式上岗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15.11月12日-13日,保卫处根据文保分局对危险物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的方案,全面检查整治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隐患。保卫处对化学院、物理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的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6.11月13日,保卫处分别组织在崇山校区机关302会议室,蒲河则行楼133会议室召开学生车辆注册情况说明会,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崇山蒲河各学院相关领导及学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保卫处处长黄大军就学校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涉及学生车辆注册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并请各学院对学生做好宣传工作。
17.11月15日,保卫处修订完成《辽宁大学校园“110”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工作流程》,这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保卫处修订完善的一项窗口服务长效机制。
18.11月15日,冬季为校园火灾高发期,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通知各监控室值班员、维保工作人员加强冬季防火检查力度,尤其加强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检查,并对部分设备采取保暖措施,防止因温度突降造成设施损坏。
19.11月17日9时48分,蒲河校区人脸识别预警系统报警,发现一名曾经来过学校的精神病人,保卫处立即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工作机制,蒲河巡逻一组劝说并陪同将此人驱离校园。
20.11月18日,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在我校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保卫处在OA上发布《关于加强2019年冬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21.11月19日-21日,为配合上级巡查组安全检查工作,保卫处先期对崇山校区的宿舍、公寓、教学楼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公寓、宿舍普遍存在安全出口门锁闭现象,个别宿舍存在阻塞消防通道现象,已对相关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22.11月21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保卫处在崇山和蒲河校区处内会议室开展党员学习。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有所增强。保卫处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23.11月21日,保卫处根据《辽宁大学公务车辆免费停车券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停车免费券的发放工作,在OA上发布《关于上报蒲河、崇山校区机动车辆免费停车券联系人的通知》。
24.11月25日,整理上报辽宁大学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材料和总结。
25.11月26日,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情况相对增加,结合近期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保卫处对崇山校区桃李园、学生三、四食堂、友园餐厅、超市、及校内出租档口等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及电动车充电、过夜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大功率违规电器的使用与管理。
26.11月27日,保卫处崇山校区明微楼及其他楼宇内长期存放的电动车等其他阻塞消防通道物品进行清理。
27.11月28日14时40分,蒲河校区人脸识别系统报警,发现一名已在系统黑名单中的9月29日抓获的传教嫌疑人进入校园,保卫处立即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工作机制将其驱离校园,保卫处第一时间向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报告情况。
28.11月29日,为进一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宪法知识,保卫处在OA和保卫处网站发布《2019年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和《2019年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进行图片宣传。
29.11月29日,保卫处对校内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特殊工种资格证件,对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坚决禁止相关操作。
30.11月29日,为加强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交通秩序,根据《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大学校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和《辽宁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从2019年12月10日开始对蒲河、崇山校区停车场机动车辆停车服务实行收费管理。并在OA和保卫处网站上发布《关于做好蒲河、崇山校区停车场机动车辆停车服务实行收费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
31. 11月1日至11月30日分别对崇山、蒲河校区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及专业训练共8次。
保卫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