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16日,保卫处对蒲河校区体育馆进行消防检查,为金球节开幕式做好准备,安排维保人员驻场为金球节做消防保障,并圆满完成本届金球节的安保执勤工作。
2. 9月17日,保卫处在蒲河校区体育场对本校区2019级2800名本科新生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活动,同时向新生发放800本消防书籍。
3.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确保国庆七十周年期间的安全顺利度过,做好“九一八”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部分教学楼进行消防检查,并且加强学校办公楼、学生宿舍等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管理,杜绝漏岗失控情况的发生,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涉危物品不丢、不响、不炸、不失。
4.9月18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礼堂举办的“辽宁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5.9月19日,根据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关于加强高校内寄递物流行业管理的通知,保卫处对蒲河校区六个快递站(京东快递、中国邮政、天天快递、申通快递、菜鸟驿站)和崇山校区四个快递站(超市圆通快递、斯巴达的申通快递、菜鸟驿站及顺丰快递)进行重点检查,查看快递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清理无营业执照、无专业营业场所的快递摊点。重点规范校内正规寄递物流企业及从业场所,要求要制度上墙、视频保存30天、实名收寄、收寄验收做到100%。同时提醒快递业主不得邮寄违禁物品,不得与同学发生争吵。要求在室外送快递的只允许送件,不允许办理收寄快递业务。
6.9月19日上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保卫处在崇山校区组织开展反恐防暴培训活动。本次活动由保卫处黄大军处长主持,邀请了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刘泓科长、孟洪祥副科长现场指导。保卫处崇山校区、蒲河校区校园110指挥中心巡逻队员和华盾保安公司保安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活动。此次培训强化了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学校安保人员的反恐技能 ,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7.9月19日-23日,保卫处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批次的对校内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包括:餐饮中心各食堂的用火、用电、用气及相关的设备运行、检查、维修记录和人员的检查和岗前培训记录等;宿舍及生活区的用火、用电、消防通道、安全门、各类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理科实验室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灭火器配备情况、实验人员于无违规操作、及实验室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
8.9月20日-27日,保卫处对蒲河校区教学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对有故障的应急灯进行更换;对崇山校内超市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消防通道有货物占道、灭火器被货物遮挡,发现问题后及时联系管理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对崇山校区各楼宇消防监控室规章制度、值班情况、消防监控主机、外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对校内施工现场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特殊工种资格证件,对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坚决禁止相关操作。
9.9月25日,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保卫处党总支部在两校区分别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召开“歌颂祖国”诗文朗诵会。
10.9月27日,保卫处到蒲河校区励行楼五楼金融研究院进行检查,由于该楼层属于改造项目,改造后消火栓内无水,消火栓无卡扣,已告知负责人尽快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同时到励行楼四楼EMBA进行检查,楼梯间私设卷帘门且功能不完善,已通知EMBS办公室进行拆除。
11.9月27日-30日,保卫处按照上级消防部门通知要求,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校内防火通道、疏散指示标识、闭门器、卷帘门、安全出口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
12.9月28日-29日,辽宁大学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在蒲河校区体育场举行,保卫处圆满完成安保执勤任务。
13.9月29日上午9时15分,保卫处蒲河校区人脸识别系统报警,发现一名已在系统黑名单中的传教嫌疑人进入校园,保卫处立即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工作预案,工作人员在体育场东北角入口处将嫌疑人控制后带回保卫处进行审查,保卫处第一时间向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报告了案件情况。
14.9月29日晚,保卫处代表辽宁大学参加上级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之声”系列公益演唱会(东北大学站),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5.9月30日-10月7日假期期间,根据《辽宁大学七十周年国庆期间应急安保工作方案》要求,保卫处落实了校门严格登记管理第一道安全防线,校内巡逻检查第二道安全防线,技防监控视频电子巡查第三道安全防线,各岗位值班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第四道安全防线,在校人员全员树立防范意识第五道安全防线,通过这五道安全防线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圆满完成了我校70周年国庆安保工作。
16.10月7日,保卫处对各值班室值班情况、值班记录填写、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监控室各类记录填写要求,通知维保单位加紧对故障的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7.10月8日,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下发《关于对辽宁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认真落实国庆安保工作给予表扬的通报》,保卫处在OA发布《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通报表扬辽宁大学认真落实国庆安保工作》信息。
18.10月9日-11日,保卫处配合维保公司对校内消防设备进行月检,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故障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整理2019年灭火器维修工换相关材料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度灭火器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19.10月1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关部署,经保卫处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组织保卫处全体党员参观满洲省委旧址和日本战犯审判法庭。
20.10月14日-18日,按照保卫处第四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对校内各单位及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1.10月14日,保卫处根据我校2019级新生前置安全教育学习情况,在OA上发布了《保卫处关于2019级新生前置安全教育情况通报》。
22.10月14日,保卫处为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更好服务广大教职工,将在校园机动车辆出入高峰时段采取调流措施,为广大教职工发放“车辆临时出入证明”。
23.10月17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银杏观赏期间的安保工作,沈阳市文化保卫分局孙波政委率队来我校召开现场协调会,对银杏观赏期间安保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校长夏立新出席会议。
24.10月18日,由于银杏观赏期的到来,进入我校崇山校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越来越多,保卫处为确保观赏期间校园安全有序,发布《关于崇山校区银杏观赏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温馨提示》
25.10月20日至26日,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安排,保卫处处长黄大军代表辽宁大学参加教育部规划司在四川大学举办的高校安全工作培训班学习。
26.10月22日 上午9时,保卫处蒲河校区人脸识别预警系统报警,立即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工作预案,在学生宿舍附近抓获5名来我校推销优露清洗护用品人员,经教育5名推销人员写下了不再来校园推销的保证书后离开校园。
27.10月24日,保卫处对校内宿舍公寓、教学楼、食堂、超市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遮挡消防设施、阻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当场整改,提醒当值人员尤其加强冬季用火、用电安全的防范工作。
28.10月25日,保卫处增加巡逻队校内巡逻次数,重点查看校内送餐人员骑电动车车速过快问题,发现车速过快行为对其进行教育。
29.10月27日,第十四届东北地方高校就业协作体联合人才交流会暨辽宁大学2020届毕业生秋季大型双选会在我校蒲河校区举行,保卫处圆满完成此次双选会的安保执勤工作。
30.10月31日,保卫处根据《辽宁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车辆注册的工作流程,发布《关于做好机动车辆注册认证流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经政府批复同意我校崇山、蒲河校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每30分钟2.5元,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
31.10月31日,我校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在蒲河校区机关楼蔡冠深学术报告厅联合举办了“校园贷”风险防控主题教育宣讲活动。我校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组织蒲河校区各学院2019级600余名新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开展“校园贷”风险防控主题教育宣讲活动是辽宁大学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32.10月19日-31日,保卫处圆满完成我校第七届“杏坛乐府银杏节”暨第四届“银勺子国际美食节”活动期间的安保执勤工作。银杏观赏期间,保卫处、后勤发展集团、团委学生平安志愿者团队、公安机关加强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治安执勤工作,增加对校内的巡逻次数,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并按照学校要求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的数量,有效排查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为我校银杏观赏期间提供安全保障,目前银杏观赏安保工作正在进行中。
保卫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