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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信息(2019年5月16日-6月16日)
2019-06-18 14:16  

1.5月16日-6月16日,根据文保公安分局《关于加强校内防范工作及巡逻巡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卫处强化校内巡逻工作,调整巡逻路线和时间,加强夜间学生寝室、体育场周边,学校院墙附近,校园内树林等人员稀少部位的巡逻巡视,对夜间在学生寝室周边形迹可疑人员及夜间翻越校园院墙人员加强盘查力度,防止夜间违法人员对师生进行侵害;加强校内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寝室楼值班人员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对外来人员的审查,防止违法人员混入楼内,侵害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5月17日,保卫处为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网格化责任体系,强化基层火灾防控,确保逐级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起草并在OA上发布《关于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网格化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邀请消防厂家技术人员对崇山校区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就新型消防自动报警主机进行讲解和示范操作,并针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仔细的解答。

3.5月18日夜间,校长潘一山、副校长孙士国、副校长夏立新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蒲河校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游泳馆、体育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排查,详细了解了各部位安保工作机制、管理举措等,并对校内监控设施覆盖范围和宿舍安全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520,保卫处根据上级消防部门通知要求,领取《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并按要求在校内明显位置进行张贴。

5.5月21日—22日,保卫处对消防维保公司报送关于更换崇山校区图书馆气体灭火系统的报价单及预算款项进行核查,并要求维保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和说明。在对蒲河校区食堂及周边进行消防专项检查中,对发现阻挡消火栓、疏散通道、堆放垃圾、电瓶车充电、接电不规范等现象已现场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

6.5月22日,在蒲河校区机关楼201会议室由副校长孙士国、副校长夏立新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党政办公室、校纪委、保卫处、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辽宁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修改和完善进行了研究

7.5月22日,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刘泓科长一行到蒲河校区监控中心对我校技防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我校技防建设工作提出了表扬。

8.5月23日,保卫处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厉打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我校师生进行通告,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爆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9.5月23日,保卫处按沈北消防大队要求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并在食堂、超市、宾馆、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

10.5月26日,保卫处相关人员和天川公司工作人员到蒲河校区学生宿舍区进行学生宿舍新增监控点位进行现场勘察。

11.5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辽宁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在OA上发布。

12.5月28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档案中心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协助档案中心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统计。

13.5月29日,保卫处根据上级消防部门通知要求,按照《十四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表》检查内容,对崇山校区明微楼、怀远楼、哲理楼、溯源楼、各宿舍和公寓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逐项如实填报,报送上级消防部门。

14.5月30日,保卫处对五洲园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求施工方责任人填报《辽宁大学施工及承租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对施工项目及全部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15.5月31日,保卫处按照沈北消防大队要求填报《学生宿舍(检查标准、自检自查手册、承诺书)》及《高层建筑(检查标准、自检自查手册、承诺书)》,并报送至沈北消防大队。

16.6月2日,保卫处根据上级消防部门要求报送单位年度消防检测报告及维保合同、维保单位消防资质文件复印件。并通知维保单位维保技术人员对校内消防设备进行月检,做好检测记录,对故障及损坏消防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17.6月3日,保卫处联系后勤工作处对蒲河校区对外管网漏点进行排除维修,确保消防管网内水压保持正常状态。

18.6月6日,皇姑区文化局下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表》,针对文件关于文物建筑防火安全隐患问题,为保证将信息及时准确送达上级部门,保卫处对校内文物建筑群涉及的所有楼宇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表》,并报皇姑区文物局。

19.6月6日,保卫处同维保单位技术人员到崇山校区后勤处参加关于蒲河校区消防验收的工作会议,会议安排6月末进行图书馆消防验收,会后与维保人员进行了相关工作的布置及要求。

20.6月7日21时左右,蒲河校区在接到学生报警后,保卫处立即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应急预案,在蒲河校区游泳馆附近将可疑人员抓获,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21.6月10日,在崇山校区机关楼302会议室召开了保卫处2019年第10次处务会,会议明确了6月3日新到任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佟健分管崇山校区行政工作。会议还对近期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22.6月12日,保卫处联系维保单位排查蒲河校区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及时更换各宿舍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消火栓玻璃及消火栓按钮。

23. 6月12日19时左右,辽宁大学蒲河校区人脸识别预警系统报警,识别出一名已列入黑名单的女性传教人员,保卫处组织启动大巡逻大防控工作预案,将传教嫌疑人抓获,第一时间向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报告了案件情况,将嫌疑人移交道义派出所依法调查处理。

24.6月13日,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根据《辽宁大学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校在蒲河校区机关楼113会议室召开了“高校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专题培训会议。本次活动邀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敖妙副处长担任主讲嘉宾。夏立新副校长、各学院(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所)院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共9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5.6月13日—16日,保卫处加强对崇山校区蕙星楼及其周边的巡逻次数,做好高考评卷安保执勤工作。

26.6月15日,在蒲河、崇山校区举行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保卫处圆满完成了此次考试的安保执勤任务。

27.6月16日,生命学院实验室门禁安装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崇山、蒲河校区保安公司服务项目已由省采中心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标单位公示阶段;5月16日至6月16日分别对崇山、蒲河校区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及专业训练共7次;崇山、蒲河校区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物价审批材料沈阳市发改委收费处已受理,正在审批阶段。

 

保卫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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