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5日,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情况增加,结合近期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保卫处对崇山校区桃李园、学生三、四食堂、友园餐厅、超市、及校内出租档口等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及电动车充电、过夜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大功率违规电器的使用与管理。
2.1月3日,保卫处根据皇姑区消防大队要求,及时上报《确保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承诺书》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3.1月6日-2月5日,辽宁省艺术类考试及外省高校艺术类考试在我校蒲河校区举行,保卫处协调公安部门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4.1月8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保卫处开始对校内各楼宇灭火器进行一年一度的维护、维修、保养与更换。
5.1月9日,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省企事业单位2017年安全保卫工作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辽公通[2018]14号)文件,经省公安厅决定,为辽宁大学记全省企事业单位2017年安全保卫工作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集体一等功”。
6.1月10日,保卫处根据皇姑区消防大队的要求,及时上报《两节两会消防安全责任书》,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寒假前的安全稳定工作。同时与华夏天通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就2018年度维保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我校维保现状、消防基础设施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7.1月11日,根据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对2017年沈阳教科系统平安校园、平安院所建设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报》,授予我校“2017年沈阳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单位”称号,授予我校学生工作处处长吴建利、综治办副主任尚大鹏、保卫处秘书(正科级)吴涛、后勤发展集团接待中心主任王野等4名同志“2017年沈阳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我校保卫处处长黄大军、监察处处长(原信访办主任)李军等2名同志“沈阳教科系统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8.1月15日,保卫处对崇山校区重点要害部位,环境学院、物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化学院、药学院进行假期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及药品库假期是否是开放式管理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假前安全情况做出自查自检书面说明。
9.1月17日上午,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我校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在崇山校区研究生院208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各单位的负责人依次就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汇报,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尚大鹏代表学校做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考核组专家听取完汇报后,查阅了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材料,并对我校的安全生产工作给出了指导性建议。最后,考核组专家将我校2017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等级评价为最高等级“优秀”。
10.1月22日-24日,保卫处对校园进行假期安全检查,由保卫处处长黄大军带队对崇山、蒲河校区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部位为实验室、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检查以逐一排查的方式对有实验任务的实验指导教师、实验人员、实验结束时间进行详细统计和登记。同时,保卫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安全管理,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坚决避免实验事故发生。
11.1月25日,保卫处协调完成了由沈阳市物价局审批的我校蒲河校区、崇山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沈阳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审批表》,经营单位为我校后勤发展集团的综合服务中心。
12.2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组织公安系统各主管领导和部分社会单位领导50多人到我校蒲河校区监控中心进行现场观摩学习,观摩结束后,副校长孙士国、保卫处处长黄大军前往沈阳市公安局参加 “亮眼行动”工作会议,我校做为典型单位在沈阳市公安局“亮眼行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今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开展视频监控“亮眼行动”对沈阳市各单位技防设施进行两个月的综合检查,我校崇山、蒲河数字化平安校园技防设施建设被确定为沈阳高校系统中唯一的先进典型单位。
13.3月6日,保卫处配合文保分局孟警官对崇山校区涉剧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了药品库微信管理群和QQ管理群。
14.3月5日-6日,保卫处到蒲河校区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负责人进行教育,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已联系维保单位尽快处理。
15.3月5日-10日,根据《保卫处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学生宿舍区域及教学楼等地进行消防及治安安全检查工作,对蒲河校区占用消防通道情况和崇山校区宿舍区域消火栓供水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16.3月7日,保卫处配合维保公司驻校工作人员对崇山、蒲河校区内各楼宇自然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统计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并对损坏和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并按上级单位消防部门要求,通知各监控室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正确填写值班记录,值班期间佩戴防火巡查员证或值班员袖标,如遇上级单位检查,及时向上级汇报。
17.3月7日,保卫处在蒲河校区会议室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会议对保卫处2018年目标任务书、处内安全管理及人员岗位调整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18.3月10日,我校蒲河校区组织艺术类校考,保卫处协调公安部门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19.3月12日-14日,保卫处对校医院、学生宿舍、超市、出租档口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提示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注意春季防火安全。
20.3月15日,保卫处圆满完成在崇山校区礼堂召开《东北高校毕业生校园巡回招聘会辽宁大学专场》期间的安保执勤工作。
21.3月16日-23日,保卫处对校内全部楼宇消火栓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部分楼宇管网存在无水情况,对上述情况已通知后勤工作处协助检查。并按照保卫处大巡逻大防控通知要求,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要求各监控室加强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校内防火检查频率,确保校内防火安全。
22.3月21日,保卫处联系维保单位对蒲河校区图书馆、体育馆应急照明进行检查维修,解决图书馆应急照明不间断报警问题。
23.3月29日上午,由保卫处联合国际教育学院举办,校后勤集团、场馆中心、沈阳市消防局皇姑区消防中队和中国安全健康教育网协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在崇山校区国际教育学院218多功能厅展开。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校留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防火意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使我校留学生安全工作得到更好的保障。
24.3月30日,保卫处联系安利消防到蒲河校区时代超市二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更换应急照明,解决大厅消防设施异响问题。同时为保证实验室防火安全,将新购进CO2灭火器补充到崇山校区信息学院实验室,并对理工楼信息学院实验室灭火器进行重新调整。
保卫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