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省企事业单位2017年安全保卫工作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辽公通[2018]14号)文件,经省公安厅决定,为辽宁大学记全省企事业单位2017年安全保卫工作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集体一等功”。
保卫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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