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日—11日,根据《保卫处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学生宿舍区域及教学楼等地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工作,对蒲河校区占用消防通道情况和崇山校区宿舍区域消火栓供水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2.3月1日,保卫处与化学院在化学院会议室召开会议,商讨我校理科实验室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相关事宜。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尚大鹏、化学院院长张向东参加了会议。保卫处邀请第三方安评公司安评专家出席了会议,并详细介绍了安评的相关工作,与会三方就我校理科实验室安评工作进行了研讨,商定由该安评公司在近期对我校理科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进行一次初步安全评价。3月4日,保卫处工作人员陪同第三方安评公司对我校理科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初步的安全现状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保卫处起草《关于我校理科实验室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请示》,上报学校。
3.3月2日,根据近期校园反生的网络诈骗真实案例,保卫处在校园办公自动化OA及时发布了《关于加强学生提防网络诈骗的安全提示》。
4.3月2日—15日,为保证两会召开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卫处科级以上干部在处长黄大军的领导下进行备勤工作,周一至周五备勤至19时、周六至周日备勤时间为8时至17时,从而确保两会期间以上时间段内均有保卫处领导干部在校,有效预防校内突发事件,稳定校园安全形势。
5.3月3日,保卫处完成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中2016年2月份的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的每日上报工作,并完成该系统中消防设施维保、自我评估、人员备案等月初需完成的备案工作。
6.3月4日,根据党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保卫处党总支充分落实领导责任,严格把握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好各阶段具体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自检自查工作。
7.3月7日,根据保卫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校内相关责任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水电、燃气、管线(网)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至保卫处及有关主管部门。其中,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物理学院、后勤发展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蒲河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场馆运营管理中心、图书馆等单位有效落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做好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8.3月7日—11日,根据文保分局相关工作要求,保卫处完成《辽宁大学基础情况表》8个基础档案表格的填报工作。
9.3月9日,针对北苑服务中心一楼走廊有承租业户违规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学校公共资源经营的情况,保卫处下达敬告通知,限期在3月1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学校将采取措施。截止3月15日,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10.3月10日,保卫处接到学生工作处关于《2015年学生工作协调会》提案解决情况动态的通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情况反馈。
11.3月10日,为完善消防基础工作,保证理工科实验室科研及教学安全,针对目前消防安全形势和实验室的复杂情况,保卫处于暑假期间向校领导递交《关于我校崇山校区实验室灭火器具的配备请示》并得到批示,目前保卫处已根据领导批示内容联系学校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
12.3月11日,保卫处圆满完成在崇山校区礼堂召开《第十五届全国高校毕业生巡回招聘会东北线辽宁大学专场》期间的安保执勤工作。
13.3月14日,保卫处圆满完成在崇山校区礼堂举办《辽宁人民艺术剧院校园专场文艺演出》期间的安保执勤工作。
保卫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