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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信息(2016年4月15日—5月15日)
2016-05-16 13:27  

    1.4月15日,沈阳市教科工委组织部分高校在我校蒲河校区机关楼206会议室召开2015年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交流会。沈阳市教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蔚里老师、王尧老师出席会议,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13家高校的主管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我校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参加了会议。综合考评结果、高校自评情况及日常工作,市委教科工委授予我校“2015年沈阳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2.4月18日,根据《保卫处关于加强实验室和校办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由文保分局及保卫处综合治理科、治安科、消防管理科组成的安全检查组对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轻产学院的药品库和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

   3.4月18日,根据学校团委转发的辽宁大学第四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提案内容,保卫处结合实际工作及时给予答复,并收集处理完成工作的反馈意见。

    4.4月18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保卫处发布《关于我校各学院药品库安全隐患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校内设有药品库的各学院对本院的药品库进行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并参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新版剧毒化学品目录》的检查标准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5.4月18日—19日,保卫处完成崇山校区礼堂举办歌剧期间的治安和安保执勤工作。

    6.4月20日、28日,保卫处分别组织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餐饮中心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地点分别为崇山校区东配楼203室和蒲河校区方圆楼202室,两个校区共计300余职工参加。此次培训密切围绕参训人员工作环境展开,使大家不仅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更深知自身应该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从而有利于我校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我校良好消防安全氛围的建立。

    7.4月20日—4月28日,保卫处根据校领导要求发布《保卫处关于清理校内各个楼宇占用消防通道杂物的通知》,并根据《通知》内容,重点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的各楼宇的消防通道进行检查,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保卫处已要求及时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保卫处已要求相关单位积极解决,并将进行复检和通报。

    8.4月20日—5月5日,保卫处完成崇山校区实验室灭火器具的合同签订、器材分配、后期付款等工作,并根据实际分配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9.4月22日,保卫处在崇山校区图书馆消防监控室开展微型消防站专兼职消防人员培训工作。此次培训有力提升我校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水平,并有效推进我校微型消防站的进一步建设,稳定校园安全形势。

    10.4月22日,根据沈阳市皇姑区政府将于4月25日在崇山校区礼堂举办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情况,保卫处及时发布了《关于崇山校区车辆管理的温馨提示》,以确保在大量车辆及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情况下的交通安全和治安安全。

    11. 4月25日,在蒲河校区保卫处会议室召开了案件情况通报会议,保卫处长黄大军、学生工作处处长吴建利、相关两个学院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黄大军处长就4月21下午蒲河校区两个学院学生因打蓝球发生冲突的调查结果向学生工作处及两个学院进行了情况通报,并将相关材料移交学生工作处。

    12.4月25日,关于我校蒲河校区时代超市报警主机和体育馆蓄电池更换项目,保卫处已按学校程序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目前正积极配合中标单位进行施工。

    13.4月26日,针对我校蒲河校区门口出租车、黑车违章乱停现象,保卫处联合交警进行处理,并根据交警要求向学校请示增加隔离带,从而进一步规范校区门口交通管理。

    14.4月27日,按照学校放假通知要求,保卫处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发布《保卫处关于加强劳动节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假期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15. 4月28日,在蒲河校区保卫处会议室召开了治安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保卫处处长黄大军、道义派出所所长侯斌、道义交警中队队长佟玉新、副队长王阳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蒲河校区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建设、校门外乱停出租车和黑车管理及校内外交通秩序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

    16.5月5日,为深入推进我校平安建设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转发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6】52号)的要求,保卫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辽宁大学2016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校园办公自动化转发该《方案》,要求全校各单位加强领导、广泛参与、确保落实、注重实效,共建平安校园。

    17.5月5日,保卫处完成校团委在崇山校区礼堂举办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决赛期间的安保执勤工作。

    18.5月5日,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转发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保卫处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两个校区布置“防火防盗防诈骗”宣传栏,便于学生在课间和活动时参观浏览安全知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19.5月6日,保卫处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中2016年4月份的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的每日上报工作,并完成该系统中消防设施维保、自我评估、人员备案等月报备案工作。

    20.5月9日,保卫处崇山校区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基本素质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我校保安人员形象,提升业务技能,加强我校安全管理。

    21.5月9日,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53号)要求,保卫处发布《保卫处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开展活动、宣传普及、隐患排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等方面要求相关单位向广大师生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22.5月9日—13日,根据《保卫处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的宿舍、食堂进行消防和治安检查,除此段时间的专项检查外,保卫处日常紧抓治安和消防工作,针对重点问题如在对崇山校区的消火栓系统排查中发现问题已上报相关部门维修整改,对于在蒲河校区外环枯枝杂草等易燃物的检查中的游泳馆南侧存在问题也已要求相关部门整改完毕。

    23.5月11日,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学生安全的通知》(辽教电【2016】42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保卫处制定《辽宁大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于校园办公自动化转发该方案,要求全校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有效落实。

    24.5月11日,保卫处组织我校理科学院的实验室老师和部分学生在崇山校区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开展理科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培训由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主持,培训邀请到了中国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科长高久强老师主讲,参加培训的师生共计110人。此次培训对我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5.5月11日,根据组织部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保卫处党总支及时领取了学习材料,并按照中共辽宁大学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立即着手开展学习研讨工作。

 

 

保卫处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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