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大保卫发[2017]3号
2016年,保卫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风清气正、执行力强,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保障的服务型单位”的奋斗目标,锐意进取,努力拼搏,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安全保卫事业,顺利完成了本年度“强化执行、落实责任”工作任务,在校园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为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工作人员。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民主评选,保卫处决定:授予22名同志个人嘉奖。名单如下:
崔鹏、姜丽丹、李成军、李开立、李甜甜、林衡、刘军、刘生鹏、吕雪峰、马春林、马丹、孙跃、王磊晶、王璞、王声韵、王延明、吴涛、谢立明、谢亮、徐晓明、张志民、赵立新(按姓名拼音顺序排列)。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能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精神、再创佳绩,希望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以他们为榜样,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学校安全保卫事业和实现保卫处新时期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保卫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