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2月12日,根据我校校园车辆管理系统工程、人员出入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数字平安校园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监控安装的相关工作,蒲河校区施工安装监控点位包括学校道路、博文楼、食堂、留学生寝室、变电所;崇山校区施工安装监控点位包括学校道路、蕙星楼、食堂、图书馆、计财处。
2.1月2日—24日,辽宁省及外省高校艺术类考试在我校蒲河校区举行,保卫处协调公安部门及相关人员圆满完成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1月4日—5日,保卫处于校园办公自动化OA发布《保卫处关于签订2017年度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和防火安全责任状的通知》,要求校内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
4.1月5日上午,保卫处召开2016年度职工测评评选及2017年工作计划部署,黄大军处长主持会议。保卫处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按照民主评选规则,经处内大会推选和处务会选举,评选出先进保卫人员,授予个人嘉奖。
5.1月6日,皇姑区消防大队下达关于省消防总局将对沈阳市社会单位进行抽检的通知。保卫处根据要求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各个楼宇进行寒假前消防检查,保证消防管理负责人及监控室、重点部位管理人在岗在位,并要求各岗位人员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迎接检查工作。
6.1月6日,根据沈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16年度沈阳重点高校反恐怖情报信息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王延明等6名同志被授予高校反恐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7.1月18日,保卫处开展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此项检查工作由保卫处处长黄大军带队、保卫处综合治理科科长王延明和科学技术研究院赵中洲参加,此次检查以逐一排查的方式对有实验任务的实验指导教师、实验人员、实验结束时间进行详细统计和登记。同时,保卫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实验安全管理,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坚决避免实验事故发生。
8.2月13日下午,保卫处在崇山校区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第2次处务会,会议对保卫处2017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
9.2月13日,协调后勤工作处对我校消防泵、喷淋泵等消防设备进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投入使用,保证各楼宇防火安全。
10.2月13日,经过寒假期间对家属区原19号门的重新整修、新增两处监控摄像头,并加装路障。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开放崇山校区溯源楼西北侧、原19号人行门。
11.2月14日,根据《保卫处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学生宿舍区域及蒲河校区食堂、超市、北苑服务中心进行开学初消防安全检查。同时,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的治安重点防范部位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2.2月15日,保卫处加强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的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检查工作,禁止校外外卖送餐人员进入校园。
保卫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