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表彰奖励全省文保单位2015年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辽公通〔2015〕295号)内容,辽宁大学保卫处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了校内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工作,促进了校内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完成了2015年安全保卫工作目标任务,有力维护了校园的安全稳定,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荣誉,保卫处综合治理科科长王延明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特向各位师生员工报喜!
今后,保卫处会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在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多方面,为校园建设发展多做贡献!


保卫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