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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信息(2015年4月20日—5月3日)
2015-05-06 09:37  

    1.4月20日—25日,辽宁省公安厅在我校蒲河校区开展“依法治国”专题培训活动。培训期间,保卫处加强校内巡逻及门卫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安保任务。

    2.4月21日,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一行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新乐派出所进行工作交流。

    处长黄大军就近期辽宁大学保卫处所做的工作向新乐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李龙进行了介绍。所长李龙就当前社会治安维稳形势和派出所工作重点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将积极支持辽宁大学安全保卫工作,也请辽宁大学保卫处给予新乐派出所工作上的支持。双方还就教职工户籍办理相关事宜及反恐防暴演练等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最后,处长黄大军表示感谢新乐派出所对学校保卫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好学校师生的利益。

    保卫处办公室主任吴涛、户籍员孟玥彤参加工作交流。

    3.4月21日,保卫处在崇山校区图书馆开展辽宁大学2015年第二次反恐防暴演练活动。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担任演练总指挥,保卫处党总支书记顾峰、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尚大鹏、学生处副处长杨成刚、学校部分学院副书记、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及新乐派出所民警、保卫处崇山校区全体同志、沈阳市文安保安服务中心部分同志、部分学院辅导员与学生参加了演练。

    演练有效提高了师生的反恐防暴意识,并通过反恐防暴事件的真实模拟,进一步提高保卫处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学校师生的逃生避险能力,建立了师生合力共筑的校园安保工作防线。

    4.4月22日—25日,根据《保卫处关于2015年4月份消防、治安安全检查计划》要求,保卫处分别对崇山校区药学院、明微楼、怀远楼、一舍、二舍、四舍等部位和蒲河校区教学楼、宿舍、变电所、水源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崇山校区机关楼、变电所、水源地、超市和蒲河校区超市、食堂、学生宿舍等进行治安检查,同时,在检查中督促以上单位在五一放假期间加强消防、治安工作。

    5.4月23日,保卫处在蒲河校区图书馆开展辽宁大学2015年第一次消防演练活动。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担任演练总指挥,保卫处党总支书记顾峰、综合治理办室副主任尚大鹏、保卫处蒲河校区全体同志、蒲河校区部分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和140余名学生参加了演练。

    此次演练有效提高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师生的灭火救援能力和安全逃生技能,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突发事故处理和协调能力。

    6.4月25日,保卫处开展对蒲河校区校园非法营运载客黑车进行严打严管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沈阳市公安局沈北分局道义派出所民警的支持和配合,通过严打严管活动禁止了非法营运载客黑车进入校园。

    7.4月25日,为做好我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安全防控体系建立,规范我校校内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的管理,保卫处于学校办公自动化OA发布了《保卫处关于做好2015年5月份校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并将《保卫处关于2015年5月份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计划》(辽大保卫发[2015]5号)转发给各单位。

    8.5月3日,保卫处蒲河校区和崇山校区分别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中2015年4月份的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的每日上报工作,并完成该系统中消防设施维保、自我评估、人员备案等月初需完成的备案工作;保卫处完成了五一假期全校的安保值班执勤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保卫处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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