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月15日,保卫处2014年第7次处务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了《辽宁大学保卫处奖励、处分管理规定》,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已正式印发“辽大保卫发[2014]8号”文件,本规定适用所有在保卫处工作的正式职工和外聘职工,已将文件发至每名职工,要求其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12月15日,保卫处全面启动2015年全校车辆通行证的年检和办证工作。保卫处通知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按照《辽宁大学2015年车证信息汇总表》的格式要求报送车证年检信息,对已报信息开展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发放“辽宁大学保卫处2015检”防伪贴标识。
3.12月16日,保卫处在崇山校区开展了辽宁大学2014年反恐防暴演练活动。保卫处处长黄大军担任演练总指挥,学生处处长吴建利、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明杰、保卫处全体同志、校医院、后勤发展集团、沈阳市文安保安服务中心的部分同志、学校部分学院副书记、辅导员与学生参加了演练。沈阳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大学科刘泓科长、张芳菲副科长、刘刚警官亲临演练现场并进行技术指导。
演练模拟恐怖分子闯入校门和袭击学生宿舍两个场景,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了《辽宁大学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提高了我校师生员工的反恐防暴意识和面对暴恐事件逃生自救的反应能力。保卫处今后将把反恐演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学期都要进行不同场景和不同形式的演练活动,全面提升我校师生员工反恐防暴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从而持续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4.12月18日,我校在2014年高校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经辽宁省公安厅审批,在2014年度沈阳市文化系统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中,保卫处被沈阳市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5.12月19日,保卫处处长兼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黄大军一行到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交流。
黄大军处长向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处处长曹辉介绍了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安全检查、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施工工地的管理、明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情况,曹辉处长对辽大安全生产管理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会为辽大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会后,曹辉处长、黄大军处长向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辉汇报了辽大安全生产情况。谢辉副局长表示,辽宁大学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有思路、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符合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单位的条件,今后会全力支持辽宁大学的安全生产工作。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处科长周林、我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尚大鹏、保卫处综合治理科科长王延明、科员姜丽丹参加了工作交流。
6.12月19日,根据《保卫处12月份治安、消防检查计划》,保卫处对崇山校区各教学楼、蒲河校区各学生宿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保卫处已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保卫处将进行复检。
7. 12月19日,保卫处协助皇姑区小白楼消防中队熟悉我校出版社、图书馆责任区的消防情况,包括责任区道路交通、水源位置、内部消防设施等情况。
8.12月20日-21日,保卫处圆满完成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省艺术类考试的安保工作任务。
9.12月21日,保卫处工作人员双向选择上岗相关工作,已完成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和岗位数量论证工作,下一步报学校人事处按编制确定岗位数量,目前各科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就双向选择上岗工作的选择意向进行互动交流谈心活动。
保卫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