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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关于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0-06-07 11:07  

安全保卫部关于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的精神要求,便于及时掌握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度,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安全保卫部从现在起将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部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评比范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信息统计月报制度

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报送制度,全面加强信息调度统计,各部门每月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具体为每月的25日前将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或QQ群(安全维稳群)发送文件方式报送校安全保卫部(遇有节假日相应提前报送)。

安全保卫部电子邮箱:gac110@lnu.edu.cn

安全保卫部安全维稳QQ群:75371397

二、建立季度总结上报制度

各部门要在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总结上报制度,认真总结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和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并将总结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号前报送校安全保卫部(遇有节假日相应提前报送)。

具体报送方式同月报制度。

三、工作要求

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并按要求、按内容认真填报表格,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按时报送。

校安全保卫部将认真收集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报或不按时上报、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不列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范围,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自查自改,切实把信息报送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保卫部

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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