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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
2023-09-14 11:0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在校学生的防骗意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开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积极构建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工作,防止学生被骗、参与诈骗。请将《致大学生的一封反诈公开信》(附件1)转发给学生。

2.签订反诈防骗承诺书。根据属地公安机关要求,请各学院督促本院全体学生在阅读《致大学生的一封反诈公开信》后,按要求签署《拒绝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2),确保“不被骗、不骗人、不参诈”。《拒绝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承诺书》请各学院自行打印分发给每名学生。

3.请各学院于202398日下班前完成学生《拒绝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承诺书》的签署、收集和报送工作。

学生签署承诺书时请各学院拍摄影像记录,以学院为单位将影像记录发送至邮箱470999329@qq.com,同时将学生签订的纸质版承诺书报送至保卫处治安科,崇山校区各学院送到崇山校区16舍保卫处一楼106房间,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2202413;蒲河校区各学院送到蒲河校区体育场看台下保卫处C117房间,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2602413

#小程序://阳光校园/SzRqfNKnat4vXfl

 

附件1:《致大学生的一封反诈公开信》

附件2:《拒绝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承诺书》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829


附件【附件1 致大学生的一封反诈公开信.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拒绝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身份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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