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暑假期间校园消防安全,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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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假期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暑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各宿舍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
3.各学院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管理,安排专人检查,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暑假期间各实验室开展各项教学实验行为,应做好人员登记工作,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和线路,离开办公场所请关闭室内总电源,人走即断电,严禁使用无3C认证的插排和改装插排,插排摆放要平稳固定,避免出现插排意外移动或晃动造成火灾事故。
5.严禁将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放入室内、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禁止在室内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暑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7.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情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
蒲河校区024-62602110
崇山校区024-62202110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