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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2023年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的通知
2023-06-21 10:30  

研究生各学院: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小程序链接:#小程序://阳光校园/SzRqfNKnat4vXfl)

1.省、市内迁移:毕业生携带本人毕业证复印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自行到落户地办理。

2.省外迁移:毕业生需准备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交给学院负责人,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202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样表》和《毕业生户口迁移说明》(见附件),务必确认上报地址准确无误,可以落户。学院负责人需统计好样表,加盖公章和学生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户籍科(学生十六舍一楼108室)。截止时间为2023629日。

3.户口迁出后,学生可自行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迁移证,也可邮寄到指定地址。

4.学生毕业后户籍不可滞留在校,学校仅统一为应届毕业生办理一次户口迁移。如因个人原因不上报迁移信息或上报迁移信息有误,而造成无法落户及无法使用户口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办公地点:崇山校区十六舍一楼108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620


附件【《辽宁大学202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样表》.xls已下载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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