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的强力举措,以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务实作风,推动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大排查: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全覆盖、无死角的深入排查,对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彻底把底数摸清,切实把隐患找准。
大起底:坚持实事求是,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怕揭短亮丑,既报喜更报忧。
大整治:以消除隐患、解决问题、防范事故为根本目的,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持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管理、项目推进、精准问责,狠抓整改、跟踪问效、一盯到底。
二、排查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安全防范、周边治理、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等7个方面、52个观测点进行排查整治,具体排查内容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根据附件1相应指标任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1.各牵头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要排查到每个校区的每栋楼宇、每个食堂、每间实验室、每件特种设备,做到所有点位无死角、全部要素无遗漏。
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成势之前。
4.对资金投入较大、短期确难完成的,要及时列入预算,提高处置效率,确保整改质量。在尚未完成整改之前,要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5.排查起底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各牵头单位于5月22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及问题隐患清单(附件2),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指定邮箱。
6.专项行动整治任务应于6月底前完成。请各牵头单位于6月25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野
电 话:62602255
邮 箱:405208324@qq.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专题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做到真排查、真起底、真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将安全隐患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隐患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整改;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发挥专家作用。各单位要依托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业务骨干,以及省市应急管理专家库,遴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组织专家参与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排查整治的专业性。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性对策措施,不断深化认识、把握规律、探索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辨识、发现、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主要观测指标及任务分工
2.辽宁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