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大保卫发[2023]6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按照《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2023年4月,保卫处继续对校园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蒲河校区车速监测系统记录多次或严重超速机动车辆共284台,现将处理超速车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1.机动车辆超速61公里/小时及以上的特别严重超速车辆共3台,车牌号为辽A6S71E、辽N5V988、黑A173T0。5月1日保卫处已将该三台特别严重超速车辆直接列入系统“黑名单”,不允许进入蒲河、崇山校园。
2.机动车辆超速21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6次及以上或超速41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1次及以上的,5月1日保卫处通过短信或主管单位通知到有超速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于5月3日下班前采取通过邮箱发送手写不再超速承诺书形式接受处理。截至时限内已按《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接受处理完毕的超速车辆共13台,本次不通报车牌号。
3.机动车辆超速21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6次及以上或超速41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1次及以上的,接到保卫处通知5月3日下班前未通过邮箱发送手写不再超速承诺书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没有联系方式的驾驶人,涉及待处理超速车辆共268台,车牌号如下:
辽A003CR、辽A003FH、辽A0042D、辽A00677、辽A00J21、辽A0123U、
辽A012JJ、辽A01PE8、辽A03U8A、辽A05BM5、辽A05DM5、辽A05T56、
辽A05TS6、辽A065M5、辽A07KX5、辽A084J6、辽A0975B、辽A099JL、
辽A09C67、辽A09S6A、辽A0AB79、辽A0C09E、辽A0D305、辽A0KK55、
辽A0M59M、辽A0NN18、辽A0NW31、辽A0UN18、辽A0V17P、辽A10K8H、
辽A11Q09、辽A1360B、辽A153JJ、辽A15G81、辽A1649M、辽A18S5R、
辽A190EQ、辽A1999P、辽A1D2H7、辽A1D85Z、辽A1FL86、辽A1J1W8、
辽A1ML36、辽A1RM86、辽A1T068、辽A20HM8、辽A21KF3、辽A24F24、
辽A25PN3、辽A26BK1、辽A26RW1、辽A2950P、辽A2C12M、辽A2F098、
辽A2G8H7、辽A2JX35、辽A2N50G、辽A2P6H9、辽A2Q936、辽A2R1T6、
辽A2U71J、辽A2Z15L、辽A3089E、辽A30F3E、辽A3311A、辽A3366G、
辽A350YB、辽A35A56、辽A35F76、辽A3616W、辽A36FU3、辽A3C9C6、
辽A3R830、辽A4810A、辽A4AE73、辽A509XJ、辽A52F6G、辽A52Q5E、
辽A52S69、辽A57Z00、辽A58L50、辽A5987H、辽A5A07E、辽A5C6Z6、
辽A5GC72、辽A5LX25、辽A5TY75、辽A5YH08、辽A6056A、辽A618BH、
辽A6519K、辽A65Q61、辽A67A5D、辽A69ME1、辽A6R7T9、辽A6V017、
辽A6WK87、辽A6X61V、辽A6YC91、辽A702UX、辽A71AD3、辽A72E2C、
辽A73WV9、辽A7515E、辽A75L11、辽A763BZ、辽A76VL1、辽A77ZY9、
辽A78855、辽A78ZM2、辽A79U8L、辽A7A1X0、辽A7DC97、辽A7E22T、
辽A7EM87、辽A7F729、辽A7HN97、辽A7L060、辽A7Q0Y1、辽A801Z0、
辽A813V2、辽A82CD3、辽A856AG、辽A85XR7、辽A8642E、辽A86B92、
辽A880QL、辽A89U1V、辽A8C8V8、辽A8H9J6、辽A8KF35、辽A8L1M8、
辽A8LD67、辽A8M76D、辽A8P5W3、辽A8S27V、辽A8XG06、辽A8XR38、
辽A92YQ8、辽A957G6、辽A960GA、辽A96RH5、辽A9A8V2、辽A9F680、
辽ABV613、辽AC6Z67、辽AD01498、辽AD08686、辽AD17B5、辽AD55N6、
辽AD58007、辽AD62968、辽AD65133、辽AD76619、辽AD78353、
辽AD7Z86、辽AD85K1、辽AD89226、辽ADA5925、辽ADE0127、辽AF06688、
辽AF22901、辽AF28968、辽AF673D、辽AF792Z、辽AFB8378、辽AFE2390、
辽AG5Z93、辽AG783M、辽AH2H76、辽AH2N76、辽AJ028H、辽AJ185Y、
辽AJ1N65、辽AJ437D、辽AJ551P、辽AJ63T8、辽AJ7529、辽AK22L1、
辽AL6155、辽AL7301、辽AL8P38、辽AL910J、辽AM5V61、辽AM8N09、
辽AN0E26、辽AN6N78、辽ANM018、辽AP1U66、辽AP37A2、辽AP820H、
辽APH388、辽AQ83V1、辽AR53W9、辽AR95U7、辽AS127C、辽AS1725、
辽AS321A、辽AS8B57、辽ASG600、辽AT655B、辽AT86N1、辽AU9H69、
辽AUY859、辽AV1F81、辽AV1J79、辽AV66J8、辽AV683S、辽AV78X3、
辽AW57V5、辽AW5C69、辽AW7B60、辽AW88Z8、辽AX02S3、辽AY37B3、
辽AY75D9、辽AZ02F2、辽AZ52E0、辽B1U66F、辽B8A3Z1、辽BB7R88、
辽BW7220、辽C809BB、辽C933Z5、辽CA397A、辽CQF192、辽CR2965、
辽CV895V、辽DTL962、辽DTX016、辽DV1340、辽E30009、辽ET9606、
辽GMY757、辽GUL909、辽HEQ653、辽J20005、辽JF8171、辽JFB171、
辽K57975、辽K60E25、辽KCJ575、辽KF22232、辽LW5832、辽M50W09、
辽MK0337、鲁QPV105、琼AD02605、新A7N6Y7、粤A0975B、粤A18L01、
粤A575QD、粤A67U4T、粤A6A925、粤AF22232、粤BGA3873、粤NC5630、
云A25PN3、云ADA5925、浙A1RM86、浙A3089E、浙AD01498、浙AF22232、
浙C5662W、赣A6529G、黑BA625G、沪EJU598、冀AV1J19
现要求以上超速车辆驾驶人,于5月6日下班前采取到蒲河校区体育场C117保卫处治安科现场接受处理或通过本人手写“本人的辽A00000车辆按《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要求今后在校内驾车不再超速行驶。承诺人:XXX,单位:XXX,联系电话及日期”拍照或扫描发送到保卫处邮箱:gac110@lnu.edu.cn,网上接受处理。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602920、18704001019、13889243333。5月7日,保卫处将对以上未按时限接受处理的超速车辆将列入系统“黑名单”,不允许进入蒲河、崇山校园。
4.解除已列入系统“黑名单”车辆程序按《辽宁大学校园内机动车辆超速处理流程》执行:
(1)机动车辆超速21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6次及以上或超速41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1次及以上的,未接受处理已录入系统“黑名单”车辆,驾驶人通过向保卫处邮箱发送手写不再超速并遵守《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或到保卫处蒲河校区治安科接受现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在《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签字处理的,当日填写《辽宁大学校内违规车辆解除“黑名单”审批单》,次日解除系统“黑名单”车辆。
(2)机动车辆超速 61公里/小时及以上特别严重超速直接列入系统“黑名单”的车辆,除接受上述处理外,同时要求驾驶人提供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解除“黑名单”车辆的书面报告,当日填写《辽宁大学校内违规车辆解除“黑名单”审批单》,7日后方可解除系统“黑名单”车辆。
请各单位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和外联单位人员注意校内交通安全、文明驾驶,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努力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创建安全美好校园环境。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