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省内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要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超前分析研判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做到早识别、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1.消防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一是开展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配电室、油气管道、电网线路等重点部位水电气使用和应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二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和安全情况。三是开展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要对食堂燃气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消除燃气安全管理盲区。
2.校舍安全检查。一是全面排查校内及家属区所有建筑楼宇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建成时间久远的楼宇,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排查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定期巡检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存档。三是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交通及校车安全检查。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校园交通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机动车危险行为。二是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技防设施以及人流车流较大路段、区域和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的部位隐患排查,保证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三是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车辆消杀措施,常态化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司机安全教育,不允许有超速超员违法行为。
4.网络安全检查。一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对网络安全事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二是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全面排查信息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四是深入贯彻相关网络安全法规,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5.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检查。校内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安全自查。重点对实验场所、药品库、实验设备、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要害部位,实验用品及废弃物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处置等各个环节,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过程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6.校园施工安全检查。依据国家现行安全施工检查标准,重点对学校各专项维修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工程主管单位协同推进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且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
7.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一是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对校内食堂、商铺、宾馆、水源站全管理制度、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电气燃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水源设备等进行检查。尤其是学校承包给第二方第三方的要严加管控。二是要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人员卫生,做到明厨亮灶。食材采购、运输、存储、加工、留样、销售等各环节要规范,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防控。进一步落实属地防疫措施,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环境、流行性疾病防控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推进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9.心理健康排查。一是排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夯实“学校、学院、班级、宿舍/个人”的“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二是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对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援助,建立个性化心理档案,强化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危机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家校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强化家校联动,指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动教育引导学生。四是与精神卫生机构加强协作,建立畅通的心理危机评估、转介、诊断绿色通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10.治安安全检查。一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体系、防控能力、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排查,确保校园治安状况安全可控。二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人、重点物品管控,对发现的涉恐涉暴线索及重点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严防发生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三要深入开展精准化、常态化“反电诈”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识骗防骗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安排。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 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和《全省教育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辽教通〔2022〕277号)要求,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 再部署、再落实,并将排查整治行动延续至全国“两会”结束。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学期的经常性排查整治方案,坚持边排查、边反馈、边报告、边整改,推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
2.紧盯关键环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在前期排查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特别针对近期低温、冰冻、寒潮等灾害天气影响,春节和寒假期间师生出行、集会增多,部分学生留校,一些地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寒假期间多数校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闲置,冬春季节森林草原防火形 势严峻,以及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等情况,开展各个领域排查整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3.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学段必须管安全”,重点压实各级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着重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认真填写《辽宁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不尽职,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反馈不报告是渎职”意识,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要追究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还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检查验收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报送。(1)校内各单位于2月20日下班前,报送《辽宁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Word版和盖章PDF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2)各单位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报送总结材料,包括工作部署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情况、排查重大隐患情况、推动整改落实情况等。(3)各单位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联 系 人:张 野
联系电话:62602255
邮 箱:405208324@qq.com
附件:辽宁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