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寒假期间校园消防安全,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假期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重要教学资料及重要设备存放处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和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排除各类火险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危害的发生。
3.各宿舍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返家离寝后,认真检查各寝室的用电情况,将连接电源的各种电器插销拔掉,切断寝室电源。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和线路,离开办公场所请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关闭室内总电源,用电类的取暖设备人在方可使用,人走即断电,严禁使用无3C认证的插排和改装插排,插排摆放要平稳固定,避免出现插排意外移动或晃动造成火灾事故。
5.各学院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应加强管理,安排专人检查,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6.严禁将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放入室内、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禁止在室内为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
7.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杜绝违规或私自动用明火现象。
9.寒假期间禁止单位或个人在校内私自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险火情。
10.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及火险隐患情况,请及时拨打保卫处校园报警电话:崇山校区62202110、蒲河校区62602110。
保卫处祝全校师生新年快乐!阖家幸福!平安过年!!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