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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签订《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通知
2022-12-27 16:02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安全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领导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保卫处将开展《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状领取及签订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于202212月28日(下班前分别到蒲河校区、崇山校区保卫处领取责任状(一式两份),做好登记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02314日(周下班前返还保卫处一份。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签状单位各留存一份,有效期限为20231月1日始至202312月31日止。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1.崇山校区:保卫处综合治理科(保卫处16舍一楼值班室),联系人:孟玥彤李晓华,联系电话:18624006163

2.蒲河校区:保卫处办公室(体育场看台下C117室),联系人:张野李甜甜,联系电话:15802420689

 

附件1:崇山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附件2:蒲河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保卫处

202212月27


附件【附件1:崇山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1).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蒲河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1).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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