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安全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领导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保卫处将开展《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责任状领取及签订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于2022年12月28日(本周三)下班前分别到蒲河校区、崇山校区保卫处领取责任状(一式两份),做好登记。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1月4日(周三)下班前返还保卫处一份。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签状单位各留存一份,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1.崇山校区:保卫处综合治理科(保卫处16舍一楼值班室),联系人:孟玥彤、李晓华,联系电话:18624006163。
2.蒲河校区:保卫处办公室(体育场看台下C117室),联系人:张野、李甜甜,联系电话:15802420689。
附件1:崇山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附件2:蒲河校区《2023年度辽宁大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发放表
保卫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