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守护师生生命健康,按照《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超速时校内安保人员会对超速车辆进行提示,累计三次超速30公里/小时将禁止超速车辆进入校园。保卫处于2022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通过蒲河校区车速监测系统记录多次或严重超速机动车辆共246台,现将处理超速车辆情况通报如下:
1.机动车辆超速21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10次及以上或超速41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1次及以上的,保卫处通过短信及电话形式通知有超速记录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人已通过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签订《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的形式处理完毕的超速车辆共97台。
2.机动车辆超速21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10次及以上或超速41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1次及以上的,接到保卫处通知但未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未在《辽宁大学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签字处理的驾驶人、没有联系方式的驾驶人,待处理的超速车辆共145台(车牌号详见附件)。要求驾驶人于11月16日下班前到保卫处治安科(蒲河校区体育场C117房间)接受处理,联系电话:62602413。对未按时限接受处理的超速车辆将列入“黑名单”,11月17日开始不允许进入蒲河、崇山校园。
3.机动车辆超速 61公里/小时及以上的严重超速车辆共4台,除1台救护车免于处理外,现将辽A2N9E7、辽A9L37G、辽AT8507三台严重超速车辆直接列入“黑名单”,即日起不允许进入蒲河、崇山校园。
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将常态化开展超速行驶、违章停放等交通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监督,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附件:蒲河校区有超速记录未接受处理车牌号清单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