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学院: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将办理迁移学生的户籍迁移信息填入《毕业生户口迁移样表》(见附件),表内各项内容均不可漏填。学生务必确认上报地址准确无误,可以落户。待人数统计完全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034856@qq.com。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
2.学生毕业后户籍不可滞留在校,学校仅统一为毕业生办理一次迁移,派出所不接受个人办理。如因个人原因不上报迁移信息或上报迁移信息有误,因而造成无法落户及无法使用户口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3.联 系 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18624006163
办公地点:崇山校区十六舍一楼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辽宁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