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校园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不断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校园行”活动将从2022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一)宣传部署阶段(6月1日—6月5日)。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校内各单位结合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活动计划、宣传和部署工作。
(二)活动开展阶段(6月6日—6月30日)。紧扣活动主题,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30日前)。要对活动落实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升和上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工作实效。(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校长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环境。(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3.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师生参与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4.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师生职工参与“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校园行”活动
5.深入推进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校内各单位要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责任单位:保卫处、校内各单位)
6.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一是通过“辽宁大学安全教育平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第一课”和“交通安全专题警示”教育。二是联合辽宁省消防协会开展“减轻灾害风险,建设平安校园”主题消防安全培训,切实筑牢防火屏障。三是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四是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反诈”意识,远离电信网络犯罪。五是校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递安全生产信息,普及与师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责任单位:保卫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人事处、信息化中心、校医院、后勤发展集团、其他相关单位及学院)
7.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充分落实《辽宁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宁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辽大党发[2022]22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做好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校舍、消防、治安、交通、食品饮用水、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各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和措施,严格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务求实效。(责任单位: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后勤工作处、后勤发展集团、计划财务处、信息化中心、其他校内各单位)
外国语学院(武圣校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将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引导、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在全校上下营造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把各项宣传活动与重点领域安全集中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贴近主题、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切实以宣传活动促进工作开展,保障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总结提升,按时上报。各单位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安全生产联络员于6月2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校园行”活动总结上报保卫处指定邮箱(包括开展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等)。
联 系 人:张野
联系方式:62202333
电子邮箱:405208324@qq.com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