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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
2022-03-31 13:42  


辽大保卫发[2022] 3号

保卫处将在2022年第二季度继续开展全校范围内的消防、治安、交通、生产(施工现场)等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春夏季节交替的防火工作特点,结合我校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要点,加强我校重点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我校安全风险隐患,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校园安全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校内各单位值班值宿制度是否健全,疫情期间值班人员安排是否到位。

2.根据春、夏两季校园防火安全的相关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防火工作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单位库房和实验室物品堆放情况。

3.具有科研和实验性质的单位是否具备用电安全管理等防范措施,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

4.各楼宇消防通道、应急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楼门锁钥匙是否齐备,紧急状况是否可随时开启。

(二)检查时间安排

1.4月11日-15日

崇山校区:图书馆、溯源楼、机关楼、哲理楼、博远楼、生命科学院、斯巴达健身中心、超市、锅炉房、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理贤楼、怀远楼、明微楼、蕙星楼、东配楼、出版社、礼堂、变电所、校内外租单位。

蒲河校区:各教学楼、游泳馆、煤气站、水源地、锅炉房、变电所、涵月宾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

2.5月9日-13日

崇山校区:学生一舍、二舍、三舍、四舍、五舍、六舍、七舍、八舍、九舍、十舍、十五舍、翰林园、博士公寓、法硕公寓、十六舍、友园宿舍、学生三四食堂、桃李园、友园餐厅、物理学院、化学院、环境学院、轻型产业学院、药学院。

蒲河校区:学生公寓A、B、C区14栋公寓、学生食堂、回民食堂、时代超市、生活服务区。

3.6月6日-10日

崇山校区:图书馆、溯源楼、机关楼、哲理楼、博远楼、生命科学院、斯巴达健身中心、超市、锅炉房、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理贤楼、怀远楼、明微楼、蕙星楼、东配楼、出版社、礼堂、变电所、校内外租单位。

蒲河校区:各教学楼、游泳馆、煤气站、水源地、锅炉房、变电所、涵月宾馆、图书馆、体育馆。

二、治安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对重点要害部位、易制爆药品库和复杂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三铁一器”( 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 )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及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细节是否完善。

2.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单位内部的财务室、仓库、保密室等安装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是否齐全。

3.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值班记录情况、值班员佩带袖标情况、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情况;是否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值班要求;校内是否存在其他治安安全隐患情况。

4.体育场馆的技防设施是否完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上墙。

(二)检查时间安排

1.4月6日-15日

崇山校区:易制爆药品库——化学院、物理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复杂场所——超市、食堂、学生宿舍及校内展销经营点。

蒲河校区:重点要害部位——换气站、变电所;复杂场所——食堂及学生宿舍。

2.5月9日-20日

崇山校区:学校体育场馆、足球场及各教学楼;重点要害部位——图书馆博物馆、变电所、水源站、校部机关楼财务处、锅炉房、校内建设银行、学生宿舍、学校体育场馆。

蒲河校区:重点要害部位——图书馆、变电所、水源站、换气站、锅炉房;复杂场所——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

3.6月6日-24日

崇山校区:复杂场所——超市、食堂、学生宿舍;易制爆药品库——化学院、物理学院、药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图书馆博物馆、变电所、水源站、校部机关楼财务处、锅炉房。

蒲河校区:重点要害部位——图书馆、变电所、水源站、换气站、锅炉房;复杂场所——教学楼、食堂及学生宿舍。

三、校园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优化校园交通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出行安全,保卫处将严格执行各项校园交通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继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机动车校园内超速行驶、违规停放、危险驾驶、恶意鸣笛等危险行为。对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技防设备设施、校车以及人流车流较大路段、区域和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的部位开展隐患排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实行日检,即每日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校园进行巡逻检查。

四、校内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依据国家现行安全施工检查标准,重点对学校各专项维修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工程主管单位协同推进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且加强疫情期间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安排

实行月检,即每月对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各施工现场检查一次。

以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我单位将下发《辽宁大学保卫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通知书》,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已下发整改通知但仍未整改且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上报学校进行追责,望各单位积极配合。

 

 

  保卫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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