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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22-03-05 10:27  

为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校园安全稳定主线,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重点,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校党委春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春季开学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校内各单位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育人文化建设,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二、进度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3月5日至3月9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紧扣任务主题,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工作,对标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并积极跟进,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总结提升阶段(3月10日至3月11日):各单位对本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巩固工作成果,上报工作总结。

三、主要任务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开学初要以宿舍、教学楼、办公场所、食堂、实验室、体育场馆、礼堂、活动中心、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地,配电室、油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学生宿舍使用违章电器、应急消防设施老化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点排查燃气在校内使用、输送、储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消除燃气安全管理盲区。(牵头单位:保卫处,各单位配合)

2.校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全体师生要严格执行各项校园交通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机动车校园内超速行驶、违规停放、危险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遮挡号牌、恶意鸣笛等危险行为。加强人流车流较大和事故易发路段隐患排查,对交通设备设施进行及时维修和改造。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定期对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法规、运营管理规范、警示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告诫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校内外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牵头单位:保卫处,各单位配合)

3.校内外建筑物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全面排查校内及家属区、校办企业所有建筑楼宇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校舍,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排查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建筑物定期巡检制度建设以及检查记录存档情况。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二是依据国家现行安全施工检查标准,重点对学校各专项维修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工程主管单位协同推进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且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后勤工作处,后勤发展集团、各单位配合)

4.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相关单位对照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各项指标,对所管辖实验室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各实验室场所、设备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要害部位,实验用品存储、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过程等方面开展季度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善药品库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操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定期排查并整改危险化学品统一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全面检查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降低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相关实验室单位配合)

5.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排查。以校内食堂、商铺、涵月宾馆、水源站等为重点,对其安全管理制度、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水源设备等进行检查。要严格落实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存储、留样、加工、销售以及水源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建立过程管理台账。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相关单位要积极会同爱卫会、卫生防疫、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环境、流行性疾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共卫生、食品和水源安全。(牵头单位:后勤发展集团,各单位配合)

6.治安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安保体系、防控能力、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排查,确保校园治安状况安全可控;重点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加强校警共联,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对发现的涉恐涉暴线索及重点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严防发生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持续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学校保卫部门,深入开展“反电诈”宣传教育,开展精准化宣传、常态化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识骗防骗能力。(牵头单位:保卫处,各单位配合)

7.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一是要深刻认识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开展动态监测、实施台账管理,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二是对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应急预案、卫生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健康教育培训、师生健康体检制度等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实现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牵头单位:防控办、校医院,各单位配合)

8.网络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对网络安全威胁信息的处置的效率,对相关网络安全事件、通报等做到及时妥善处置,并将结果向学校相关部门通报。二是检查网络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积极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全面排查信息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四是加强校园网舆情监控和研判,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校园网络环境,绝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化中心,各单位配合)

9.心理健康隐患排查。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查工作指示。一是全面开展学生心理问题排查。重点关注就业困难学生、毕业困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因心理疾病休学复学返校学生、情感失落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疏导同时与家长沟通,进行妥善处置。二是集中开展学生之间矛盾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学生之间的矛盾问题,特别是有心理问题学生与他人之间的矛盾问题,务必要提高重视程度,不能一听而过,简单处理,要认真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防止因学生矛盾引发更大的恶性事件。(牵头单位: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配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积极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校园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统筹,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保证职责明确,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活动有效落实。要聚焦重点领域,同步开展安全教育,做到贴近主题、贴近实际。

3.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请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排查工作。请各牵头单位于3月1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牵头的隐患排查问题清单(见附件)报送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野

电    话:62202333

邮    箱405208324@qq.com

 

附件:辽宁大学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辽宁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附件【附件:辽宁大学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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