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校园安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2021〕46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坚持校内外统筹、各部门联动、治标治本并举、短期长期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补齐问题短板,筑牢安全防线。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以及省内重大活动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此次工作覆盖校内所有单位,重点排查冬季防火、燃气安全、防电诈、心理健康、三防建设、防治校园欺凌、交通安全教育、隐患问题整改、假期安全教育等关键环节,并对全省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工作内容
1.校园冬季防火。各单位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隐患台账和应急预案,提高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将消防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明确工作职责,补充专职人员。同时,要常态化部署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耐火材料排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隐患及时排除。特别是对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要严查严管。(牵头单位:保卫处,后勤发展集团、后勤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内各单位配合)
2.校内燃气安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彻底排查燃气在校内使用、输送、储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消除燃气安全管理盲区。要建立问题清单,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牵头单位:后勤发展集团,后勤工作处、校内各单位配合)
3.防范电诈宣传。各单位要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着力提升宣传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通过专家培训、宣传挂图、致学生一封信、考前提示、新媒体平台等多种途径开展精准宣传、常态宣传,提高师生识骗防骗能力。要吸取典型案件经验教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师生防范“刷单、实习”等假期高发电诈陷阱。(牵头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内各单位配合)
4.心理健康教育。各单位要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个性化心理档案,强化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时进行心理辅导援助,有效预防危机事件发生。要建立家校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强化家校联动,指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动教育引导孩子。(牵头单位: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内各单位配合)
5.加强三防建设。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公安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疫情期间校园封闭化管理,保证专职保安员配备和视频监控系统指标达标率100%,全力补齐三防建设短板。(牵头单位:保卫处,校内各单位配合)
6.校园欺凌防治。各单位要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学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防范和遏制欺凌事件,打造“阳光校园”。(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配合)
7.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养成“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增强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同时,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着力优化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规范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校车运行管理现状,切实消除校车驾乘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保卫处,后勤发展集团、校内各单位配合)
8.隐患问题整改。各单位要紧盯全省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和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尚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现的隐患,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安防基础,筑牢安全底线。(牵头单位:保卫处,校内各单位配合)
9.假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课等形式,做好学生寒假及春节居家期间的安全教育,并通过班级群、家长群以及“两微一端”等渠道,定期发送安全提醒,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要在春季开学前,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上好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配合)
四、时间步骤
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0日-12月31日)。校内各级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周密安排、迅速行动,通过细化方案、加强宣传、分步推进等措施,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全员知晓、全体参与、全面落实。
2.自查检查阶段(2022年1月1日-3月10日)。校内各级部门、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照方案提出的9个方面内容进行全覆盖、无死角地摸排,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切实防范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牵头负责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
3.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11日-3月20日)。校内各级部门、单位要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效果、分析问题、及时报送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将工作总结报保卫处。
五、相关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三管三必须”,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站位、亲自部署,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内容,解决重大隐患,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制定考核措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1.请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校园安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联络人统计表》报送指定邮箱。
2.请各牵头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指定邮箱,总结内容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隐患数量、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等。
联系人∶张野
电 话∶62202333
邮 箱∶405208324@qq.com
附件:校园安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联络人统计表
辽宁大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