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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保卫处关于2021级研究生落户的通知
2021-10-28 15:07  

研究生各院系相关负责人: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高校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2021年研究生落户工作现已开始。2020年入学但因人口普查未落户的研究生,可以与2021年入学研究生材料一并上交。请相关负责人收取欲落户学生的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本科在沈阳市就读的学生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原户籍地为省内的学生交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学生核对全部个人信息无误后,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签字并写下本人联系电话。负责人将落户名单汇总至《辽宁大学2021级研究生落户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和学生材料一起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截止日期为2021115日。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62202417

附:《辽宁大学2021级研究生落户名单》

保卫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辽宁大学2021级研究生落户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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