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 扎实推动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建设与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校内各单位严格对照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见附件)中涉及的9大方面,共计32项检查内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
二、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9月8日前)
校内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
2.自查自纠阶段(9月8日至9月15日)
校内各单位对照通知中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问题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决不销账,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包括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问题台账等内容,其中问题台账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方案。
2.提交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校内各单位要参照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包括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有教学、科研试验任务的部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管理科备案。
3.提交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消防安全工作档案要包含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工作档案、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档案、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档案以及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档案,保证各类档案材料完备。
4.请校内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9月15日下班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所在校区保卫处消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5.报送地点及指定邮箱:
(1)崇山校区消防管理科(学生十舍一楼西侧房间),联系人:谢老师、史老师,联系电话:62202414。
(2)蒲河校区消防管理科(体育场看台下120房间),联系人:李老师、褚老师,联系电话:62602758。
(3)邮箱地址:gac110@lnu.edu.cn。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保卫处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