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总预算:12万人民币(最高)。
一、采购内容:
器材名称及送货地址 |
具体数量 |
干粉灭火器箱(4×4):崇山校区100具 干粉灭火器箱(4×2):蒲河校区20具 |
120具 |
二氧化碳灭火器箱(3×2):崇山校区150个 二氧化碳灭火器箱(3×2):蒲河校区30个 |
180个 |
干粉灭火器(4KG):崇山校区500具 干粉灭火器(4KG):蒲河校区1000具 |
1500具 |
二氧化碳灭火器(3KG):崇山校区200具 二氧化碳灭火器(3KG):蒲河校区334具 |
534具 |
MFTZ/ABC35KG干粉灭火车:蒲河校区20具 |
20具 |
二、具体要求:
(一)MFZ/ABC4kg干粉灭火器购置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和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二)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购置
1.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
2.矮瓶;瓶高×直径不高于53cm×13.6cm。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和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三)MFTZ/ABC35kg干粉灭火车购置
所有购置灭火器必须符合国家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和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提供与产品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四)二氧化碳灭火器箱购置
1.3×2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与MT3kg二氧化碳灭火器(瓶高53cm×直径13.6cm)配套使用。
2.灭火器箱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灭火器箱》(GA139-2009)标准执行。
3.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志,字体尺寸不得小于30mm×600mm(宽×高),灭火器正面粘贴发光标志,翻盖式灭火器箱在翻盖上标注有开启方向标识。
4.灭火器箱表面无凹凸不平,箱体无烧穿、焊瘤、毛刺、铆印,冲压件表面无褶皱等明显机械加工缺陷。
5.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置地型箱体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不耐腐蚀金属材料制造的灭火器箱。
6.表面防腐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流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剥落和锈迹等缺陷。
7.箱盖在正面凸出不超过20mm,在侧面凸出不超过45mm,且均不得小于15mm,正面的上挡板在箱盖打开后能够翻转下落,灭火器箱门(盖)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8.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75°,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
9.灭火器箱金属材料厚度利用通用量具进行材料厚度测量,应符合《灭火器箱》(GA139-2009)的标准。
(五)干粉灭火器箱购置4×2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
质量标准(同二氧化碳箱体)
(六)干粉灭火器箱购置4×4型号箱体(置地型、翻盖式)
质量标准(同二氧化碳箱体)
三、计划供货工期: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15 日。
四、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产品在崇山校区、蒲河校区的安置地点。
五、合同标的、数量及价款(单位:元):
1.总价中已含所有灭火器搬运费(从灭火器摆放地点取货、送货到灭火器原摆放地点)、税费、工人保险(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等各种相关费用。
2.实际数量与合同数量必须相符,并按合同单价×数量计算,进行总价结算。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将消防器材全部到货安置完毕并经甲方全部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工程款的90%,同时,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余款10%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如验收条款中的任何一项验收不合格,则解除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七、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严格按照《建筑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验收。
3.新购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首保期为五年,保质期内应免费维修,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相同产品)、包修及取送,并在24小时内完成。
八、验收条款:
1.验收分为材料认证、专门机构检测和甲方抽查三种方式,在验收过程中任何环节的任何零部件(喷管、压力表等)有不合格的,乙方须一律更换新部件、新药(粉)剂。
2.材料认证: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灭火器及水带产品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3.专门机构检测:甲方随机抽取总量的1%,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一起到具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维修质量检验(送检过程由乙方提供交通工具)。质检所发生的费用先由乙方垫付(检测方需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如检测合格,甲方返还乙方垫付的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抽检:甲方对乙方提供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和产品的外观、合格标记、压力指示表等进行抽查。如抽查验收结果不符合本合同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若需要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乙方须自负费用取得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文件,方视为乙方供应的货物及维修服务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6.上述三种方式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材料后履行付款手续。
7.验收期限:甲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提出有关产品质量的异议。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质量及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总价款的20%,乙方另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作为延期罚金。同时,乙方另行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须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并另行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十一、投标要求
1.投标时间:9月10日17点前
2.投标地点:崇山校区消防科
3.投标要求:投标文件需具体列明采购物品种类及单价、物品质保期(种类齐全);投标单位资质,简单阐述本地化服务能力及保证;提供物品合格证明;要求提供采购物品样品。
4.采购原则:报价在预算内,同时满足各类物品质量,质量优者优先,同质价格低者优先。
5.评标地点:崇山校区保卫处二楼会议室(学生十舍)。
6.开标时间:9月16日。中标结果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24-62202414。联系人:谢老师、史老师。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