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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
2021-08-15 08:59  


各学院:

交通安全关系着学生的人身安全,关系着校园和谐稳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做好我校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思想,要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时时抓教育,事事做宣传,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让学生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二、强化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各学院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1.教育引导学生杜绝在校园内超速驾驶机动车或骑行共享单车,引导学生不要在校园内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要确保校园通行秩序规范有序。

2.教育学生日常出行要选择正规公共交通,不乘坐黑车;引导学生建立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引导学生无论步行、骑行、驾车、乘车都要保持警惕,主动避让行驶车辆,切实掌握道路出行的安全要领,尽最大努力避免交通意外,做到“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

三、强化督导,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

1.保卫处作为校园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同时,保卫处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与习惯,提升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各学院要落实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倡导广大学生遵章守纪、文明走路、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做好自我保护。

各学院要围绕交通安全集中开展一次自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处理,积极做好我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保卫处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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