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沈阳市近期疫情态势,并按学校防控办要求,请各单位对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崇山、蒲河校区的人员信息按防疫要求审核合格后重新申报,各单位要做到非必要不录入系统的原则严格审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保卫处按学校防疫要求拟于5月22日将“辽大智行”系统中原有人员数据信息全部删除,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统计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崇山、蒲河校区的教职工及相关人员(不包含学生)信息,填写《辽宁大学崇山、蒲河校区入校人员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1、附件2),由本单位负责“辽大智行”联系人于2021年5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ujun@lnu.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保卫处崇山校区技防管理科(崇山校区面对图书馆右侧一楼楼梯后房间,值班电话:62202669。蒲河校区可送到体育馆副馆108房间,值班电话:62602920)。注:电子版、纸质版缺一不予录入。
2.各单位申报录入“辽大智行”系统同意入校人员入校时扫码会自动生成电子通行证,可按程序测温扫码入校,如有4月26日以后来自疫区或与确诊患者有交集的人员,禁止上报,确实需要上报入校的需出具本人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如有调离学校等不允许入校的情况,请各单位负责“辽大智行”联系人及时通知保卫处将不允许入校人员从系统中删除,因报告不合格人员或上报不及时发生疫情将追责。
3.各单位未录入“辽大智行”系统人员(教职工及校外人员)申请入校需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查来校人员十五日内行程轨迹、健康史后填写《蒲河或崇山校区疫情防控期间(月 日)校内或校外人员入校审批汇总表》(附件3),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本单位盖章(无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字的不予审批),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防控办邮箱lnufangkong@lnu.edu.cn,由保卫处审批后在保安工作群内通知并将名单打印送至校门,经保安员核对身份后,入校人员扫“辽事通”有绿色健康码、行程卡合格的,测温合格后扫“辽大智行”临时登记车行或人行通道码,生成电子通行证向保安员出示电子通行证界面后方可进入校园。未录入“辽大智行”系统的校内外人员未提前报备因特殊情况当日经批准临时办理入校后,由主管单位补《校内外人员入校审批汇总表》报学校防控办备案。校内外人员入校报备相关事宜,蒲河校区联系人:李成军,联系方式:13804021766;崇山校区联系人:刘军,联系方式:15940440286。
特别说明:入校人员扫“辽大智行”码时不能生成电子通行证并提示“当日未预约”的,是不符合学校防控办要求每日填报“疫情通”条件或学校要求不允许入校人员,保卫处在未接到学校防控办允许其入校的通知前一律不允许入校,学校防控办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62202390。
辽宁大学保卫处
2021年5月20日